何福祥让环卫站出纳在制作工资表时虚构员工名字。杭州市纪委提供
中新网消息,“过去大家以我为荣,以我为骄傲,今天大家以我为耻,我感到对不起大家……”站在被告席上,年已六旬的何福祥万分悔恨,本应含饴弄孙、颐养天年的他,却因涉嫌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即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熟人眼中,曾经担任过杭州市江干区丁兰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丁兰街道环卫站站长的何福祥有能力、有魄力,也肯吃苦,还获得过江干区劳动模范和杭州市优秀基层党支部书记等荣誉。但是,这名“能人干部”却把功劳作为贪腐的理由,产生了“退休之前捞一把”的错误想法,从虚列职工员额骗取公款开始,一步步坠入腐败深渊。日前,杭州市纪委披露了该案细节。
何福祥被江干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杭州市纪委提供
自认为付出多 拿一点是应该的
何福祥的发迹与堕落,都得从他2002年3月被任命为丁桥镇环卫站站长说起。那时,环卫站刚刚起步,只有六七名员工,何福祥自筹资金,敢拼敢干,一步步将其建设成了百余号人的企业。但在此期间,他也养成了刚愎自用,搞“一言堂”的行事风格,环卫站的招人、发工资、发奖金都是其一个人说了算。
2015年10月,就在何福祥正式退休后几个月,江干区纪委收到了关于他的信访举报,反映其存在贪污、挪用公款等行为。对此,江干区纪委就信访举报中反映的问题线索立即开展了调查核实。
“我们到他所在的开户行、社保中心,都去查过,同时也到他所在的环卫站调取了职工相关的情况。”经过初步核实,调查人员发现环卫站存在着多发职工工资的问题。
据了解,由于环卫工人流动性较大,环卫站工资发放的对象并不固定,多时有400多人,少时只有250人左右,这让何福祥觉得有空可钻。2007年4月开始,他让环卫站出纳在制作工资表时,虚构了10个员工名字,每人800元工资,当年就套现75000多元。
“我付出那么多,双休日几乎没休息,拿一点是应该的。”最开始,何福祥还有所顾忌,但一想到自己多年的“辛勤付出”,便又觉得退休之前不捞一把太可惜。第二年,他又让出纳虚增了6个假名字。
2008年,杭州市要求对保洁业务实行市场化运作,环卫站作为事业单位不能对外参与保洁业务的招投标。于是,环卫站出资成立了国有性质的大强保洁公司对外承接保洁业务,何福祥兼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环卫站下拨保洁专项经费用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公司一成立,何福祥就擅自决定将8名社会人员挂靠在大强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为其中6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同时还为其中4人每月发放1000余元的基础工资。六年间,何福祥利用他们的工资奖金名义共套现87万余元,其中21万元给4名挂靠人员发放工资,其余均由何福祥个人占为己有。
何福祥能够如此顺利地蚕食公款,离不开内部财务人员的配合。徐某是丁桥镇会计代理中心的会计,同时担任了环卫站和大强公司的会计工作。为了堵住徐某的嘴,何福祥通过环卫站和大强公司又给其发了一份工资和奖金,六年间共计42万余元。在平时,他也会把套现剩下的零头,留给会计和出纳分赃。
好以“大哥”自居 十八大后仍不收敛
“他在社会上喜欢以大哥的身份自居,请客吃饭永远第一个抢着去买单,逢年过节也是到处送礼。”调查人员注意到,大量的公款,被何福祥源源不断地用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党的十八大后,正风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何福祥却仍不知收敛。2014年6月,有公司想承租大强公司一楼的门面房。何福祥明确要求对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上直接注明租金打入大强公司出纳的个人银行账户。
于是,两年的租金共计32万元全部打到了出纳的个人账上,何福祥分两次共取用了十万元,剩下的还来不及处理便案发了。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6年间,何福祥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251万余元,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498万余元,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590万元。三罪并罚,2017年12月29日,何福祥被江干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原标题:临近退休“捞一把” 杭州一“劳模”站长贪污公款近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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