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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被冤案改写的三段人生
09-11 10:02:15 来源:澎湃新闻

漫漫申诉

“我妈走的时候,就比我现在大一岁。”李春兰红着眼说。她今年44岁,未婚。

李春兰是村里第一个读完高中的女孩,为了考大学复读了两年。亲戚们劝李锦莲不要让她读书了,考上大学也是要嫁人的。但李锦莲不愿孩子跟他一样,“我一定要让我的孩子读书,没钱我想办法。”

复读第二年,考的学校还是不理想。刚好一个堂舅从厦门回来,让李春兰跟他去厦门打工,说那边刚开放,好挣钱。家里不是供不起一个大学生,但父母会很辛苦,李春兰决定先出去打工,挣够学费再回来考大学。

1997年夏天,她进了厦门一家需高中学历的布厂,一天工作八小时,工资很高,很多人想进都进不了。她计划干两年,就能挣够学费了;哪怕继续在厂里干,也能过上不错的生活——她的很多工友后来都自己开厂了。

1998年11月3日,李春兰接到叔叔去县城打来的电话,听闻两个噩耗,立马丢下工作直奔车站。4日上午到家,远远看见小弟,那么小的一个孩子,披麻戴孝站在家门口,懵懂无措的样子,那是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画面。母亲躺在棺材里,衣服已换了,仍渗染了血。而年幼的小弟不懂什么叫“死了”,还跟她撒娇要吃的。

她原本也是个会跟父母撒娇的孩子,从小家里家外什么事都不用她管,父母一心让她读书,衣服也是母亲帮她洗。但突然之间,发生了两个这么大的变故,那段时间,她感觉天就像塌了。

母亲下葬当晚,李春兰到山上找父亲,四处喊他。李锦莲听到女儿的声音,从高处走下来,他的解放鞋磨烂了,脚底被尖树杈刺伤,拄着棍子一瘸一拐,浑身又脏又湿。他一看见女儿就哭,半天说不出话来,“很委屈很委屈的表情,就像孩子见到亲人一样”。

在李春兰的记忆里,这是父亲第一次在她面前哭。往后每年到了十月份,她都忍不住想,那二十多天父亲在山上是怎么熬过来的。

李春兰望着母亲的遗像喃喃自语,最终掩面哭泣。

二十出头的李春兰什么都不懂,东碰西碰,律师还是表哥帮她找的。朱中道接下这个案子后,第一时间邀请了老同学章一鹏共同代理。

1997年,章一鹏从公诉处处长任上退休,李锦莲案的公诉机关正是他此前供职的吉安地区检察院。

两位老律师在村里调查了几天,写成书面意见,交给市里县里几个相关部门,希望能引起重视,查清此案。

1999年7月6日,吉安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锦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0年5月23日,省高院二审驳回李锦莲上诉,维持原判。

从上诉到二审,中间过了10个月,不过总算是有答复。而申诉没有期限。李春兰不知道,那会是如此漫长的一条路。

2000年8月初,李春兰带着小弟去北京申诉,住在地下招待所一个月,凡是她所知里有可能会管父亲案子的地方,都去了。弟弟天天跟着她跑,跑到两脚起泡,累了会闹脾气,李春兰就哄他,歇一下,再继续走。

有次距离目的地只有一站,她为了省一块钱走路过去,但没想到北京的一个站那么远,她顶着烈日感觉走了很久很久,好像一直走不到头。这样的感觉,在后来的十多年里,时常会浮现于她疲惫不堪的心上。

二审之后,家里的积蓄和借来的钱基本花光了,她开始到南昌打工,方便探监和到省高院申诉。每攒一点钱就到北京申诉,这些年去了多少次已记不清了。大多时候得到的回应最多是让她把材料放下,她心里也会好受一点,有的地方连材料都交不上去。

每次出门,她都会自带萝卜干,再买盒米饭或一个馒头,一顿就解决了。没钱住宾馆时,她会在火车站过夜,或者在人多的大街上溜达。有一次,她在北京把钱花光了,没钱买两百块的火车票,不得不逃票回家,提心吊胆十几个小时,躲在厕所里。

因经常旷工,她换工很频繁,最长的干了不到一年。有次她出门办事,没及时赶回来,老板当着别人的面骂她,骂得很难听,她低着头不吭声,不作任何解释,一回宿舍就哭了,好像长久积压的委屈一下涌了出来。

李春兰说自己从不跟人说申诉的事,包括亲戚。她曾跟亲戚借钱,没借到,便再没开过口。她向同学朋友几百几千地借,最少借过一百,至今欠了几十万没还上,有时也会被催。

此外还要照顾年迈的奶奶、供小弟上大学。

李春兰说,奶奶去世后,每次回家到处都是灰尘,大部分房间破得不能住人,她和弟弟就睡在二楼这个储藏室里,当年用于存放小吃、零食,他们三姐弟小时候最喜欢在这里玩。

李春兰说,以前奶奶每年生日,母亲都会记得,早上煮两个蛋给她吃。母亲死了之后,每逢生日,奶奶就会哭。奶奶经常哭,老是问你爸什么时候回来,她总是说快了。

其实她心里也没底,但她从没想过放弃。每次见面,她能深刻感受到父亲的痛苦和渴望,“看着他,即使想放下,也放不下”。

申诉是李锦莲在狱中的精神支柱。狱友取笑他:“(如果)你是冤枉的,我们这里都是冤枉的。”他基本不跟狱友交往,有些人犯的罪很重,强奸杀人等等,他看不起他们。

12个人的牢房,鼾声此起彼伏,李锦莲总是失眠,躺在床上,睁眼闭眼都在想事。有时看到月光照进来,会对着月亮祈祷,为家里,也为自己。

李锦莲在狱中服刑,李春兰则在监外“服刑”。十九年来,她几乎天天在想案子,想办法,想突破口,常常想到失眠,连做梦都是案子。她花了无数时间学习法律知识、研究卷宗,几千页的材料早已烂熟于心,哪些内容在哪一页的什么位置,她一下能找到。

别人劝她结婚,她总说等案子解决后再考虑。出事之前,她有不少追求者,有位同学还跟去了厦门向她表白,对方父母对她也很满意,出事之后,他父母就不同意了。他不死心,给她写了很多信,她没回,他又找到家里来询问她的地址,她没给。姑父说你怎么这么傻。过了两年,她听到他结婚的消息,终于彻底放下了。

打工这些年,也有人追求她,她都拒绝了。她的心里只剩下案子和家人,甚至做好了一辈子不结婚为父申诉的打算。

李锦莲看着破败的家垂头丧气。

真正痛苦的是案子没有进展。

这些年他们至少申诉了300次。2002年,省高院驳回申诉。申诉驳回还算有个说法,而更多的是石沉大海。

2003年,最高检将李锦莲申诉一案转交江西省检察院复查,省检察院的人曾对李锦莲说:“你这个案子好一点,应该很快会有个结果。”前后复查一年多,等来的结果是“不抗诉”。

2005年,最高法决定调卷审查,后指令江西省高院立案再审。之后又等了六年。

2011年,省高院第一次再审开庭。检方指出,本案“存在瑕疵”,证据不足并存在矛盾,唯一能证明李锦莲犯罪的直接证据只有他本人的有罪供述,且不排除刑讯逼供。同年11月,省高院下达再审判决,维持原判。

那次再审,狱警还让李锦莲收拾好东西,说不会再回来了。他把申诉材料、法律书籍、报纸,装了一个大布袋,带去法庭交给女儿。结果出乎所有人意料。

狱警干部怕李锦莲想不开,不敢把判决书拿给他看,特地安排了一个小房间让李春兰姐弟与他见面,劝了一上午。李锦莲完全崩溃了,哭着反复问:“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而李春兰说自己是任何时候都不能绝望的人,她是父亲唯一的依靠,她不能被击倒。她一直劝慰父亲还有机会,“我们还要申诉,我们还会继续努力。”

2010年之前,李锦莲坚持不申请减刑,拒绝写报告。后来狱警瞒着他打申请报告,减了四次刑。如果这次没改判,明年他应该能刑满释放了。他曾打算出狱后不回家,直接去北京申诉。

李春兰也是同样的打算。她这么多年的坚持,目的不只是让父亲回家,更是想让父亲“清白地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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