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消息,2020年即将结束,不少人开始“清年假”。然而,也有“打工人”吐槽,现在的公司少假还不给钱,想休不敢休。不久前,深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这被解读为“强制休假”的制度引发热议。
现代快报官方微博创建的投票显示,336人中只有27人表示“已经休过了”,占投票人数的 8%。网友吐槽“没有年假”“疫情期间强制休假,所有假期全部抵消”“年假已被公司收走”……
△微博截图
“打工人”吐槽
申请调休被拒签,同事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了
80后的小金(化名)在江苏一家设计公司就职。他告诉记者,公司并没有带薪年假,员工如果想休假,只能通过加班调休,也没有加班工资。“在领导看来,公司实行项目制,员工拿了项目提成,就不应该再休假了,但其实提成奖金也没多少。”对于小金来说,去年还能调休,今年连假都没有。“之前,公司一次大规模的连续加班后,有员工申请调休,但是被领导拒签。自那之后,公司连调休都没有了。”小金向记者透露,还有同事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具体处理结果尚未知晓。
90后的小何在江苏一家医药企业工作,虽然公司的福利待遇不错,但她还是“不敢休年假”。疫情期间,她虽然在家办公,但时间表排得满满的,几乎没有休息的机会。复工后,工作节奏就更快了。小何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工作太忙,不敢休息。一休息,KPI就完不成了!”
南京一家外资科技企业HR告诉记者:“我们属于是复工比较晚的公司了,今年4月份才正式复工,之前一直是在家办公,时间也比较弹性。 ”她告诉记者,公司对于年假的政策也相对宽松。她以自己为例,入职半年多,法定年假和公司福利年假一共8天。“比如我今年休了3天假,还有5天福利年假没有休,但我们可以延迟到明年上半年。”她表示,因为近期国内外的疫情变化很快,很多人的出游计划都搁置了,她的很多同事也选择不休年假了。
江苏曾发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2.5天小长假”
不久前,深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下称《深圳健康条例》)。其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员工带薪休假制度,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员工带薪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作为国内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深圳健康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虽然并没有提及“强制休假”这四个字,但大部分人都将此解读为“强制休假”并展开话题讨论。
除了每年固定的“带薪休假”,为了保障员工更多休息机会,“2.5天休假”也曾引发关注。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鼓励“周五下午与周末的2.5天休假”。2019年7月1日,江苏省委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江苏将鼓励弹性作息,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2.5天小长假”。
今年4月11日,南京市战疫情扩内需稳增长“四新”行动动员发布会举行。会上,鼓励各类企业在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前提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灵活试行每周增加0.5天休息,支持有条件的事业单位适时试行每周2.5天休息制度。
企业人事
关键是落实未休假员工的补偿工资
如果员工没有休成年假,企业是否会有相应的补偿措施?
“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状态下,我们都支持员工休假,这也是员工的合法权益。”江苏一家科技公司人事经理宋传方告诉记者,截至目前,该公司有员工43人,其中31人享有年假,29人已休(含未休完),只剩2人年假还未休。“从5月份开始,陆陆续续有员工开始休假。”
宋传方介绍,该公司的年假一般在春节前清零,每到年底,公司还会及时提醒员工休假。“如果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员工没有休假,我们也会按照200%的工资补偿员工。”此外,员工每个月还有3天的带薪病假。
对于“强制休假”,宋传方表示,从公司角度出发,带薪休假是员工的基本权益,即使推出类似强制性政策,公司也会遵守。如果政策对未落实到位的公司进行惩戒,也是能接受的。一家公司既不给钱,也不给假,肯定不合理。“不过,作为企业人事管理人员,与其惩戒公司,我认为还是给予员工相应的补偿措施更加有效。”
律师看法
企业将奖金与假期挂钩不合法
现在没休年假怎么补偿?“员工应按照法定节假日休假,没有休的,公司需补偿相应的工资。”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金艳表示,现在不少公司都不给员工休假,法定节假日也不休,即使补钱,也没有按照规定发放。此前,申请补偿的客户比例还是挺大的。吕金艳举例介绍,近年来,有些公司员工,由于跟进项目或者出差,没有休成年假,公司也未进行相应的补偿,最后与公司闹翻的情况很常见。“尤其是在劳动者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会主张补偿。”
针对部分公司将疫情期间员工在家时间与带薪年假抵消这一现象,吕金艳表示并不合理,但不算违法。“按照法律规定,原则上是可以调休的。”
而对于公司将奖金和假期挂钩的问题,是必然不合理且不合法的。“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应该按照正常法定节假日享受休假的权利,和收入、提成多少无关。”
专家
对未落实带薪休假的企业,可对其信用评级进行警戒
“强制休假”这个表述是否准确?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严新明表示,实际上,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因为没有具体的标准,也没办法强制执行。“并不是‘强制休假’,而是落实劳动者的休假权。这也是《宪法》和《劳动法》中赋予劳动者的休息和休假权。”从这个角度来看,深圳的这一新规出台后,对于其他地区也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如何让劳动者公平地享有带薪年假?在吕金艳看来,“强制休假”的施行,可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前,劳动者生活、工作节奏加快,强制劳动者休息是未来的发展趋势。有些企业并不重视劳动者的休假权益,只用金钱来弥补。并且,很多时候金钱尚无法弥补到位。”吕金艳认为,这一条例要想在全国真正落地执行,不仅需要劳动监察大队对违法公司进行强制罚款,还要仲裁委对劳动者的诉求给予支持。“这样条例才能执行下去,不然只会变成一纸空文。”
严新明也认为,劳动监察部门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他也列举了一些具体措施:“首先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劳动监察部门可以采取为期一年和几年的集中督查,促进企业积极落实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如果,企业无法落实这一权利,除了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外,劳动监察部门应该对企业施以适当的经济惩罚,并且针对企业信用评级等方面,给予警示性的惩戒措施,督促企业落实。
《深圳健康条例》快来了,江苏可以效仿吗?严新明表示,对于江苏来说,是有可行性的。不过,此前提出的“2.5天休假”和这次的带薪休假的概念并不是同一个。“2.5天休假更像是以前的‘大小礼拜’的概念,而带薪年假则是劳动者比较完整地可以安排的时间。”但他认为,江苏作为一个制造大省,正在逐步从“制造”向“智造”转变。换句话来说,江苏的劳动者今后可以不用单纯依靠时间投入,而是让大家有更多的休闲时间,也有工作之外的学习充电机会,来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往“智造”的方向发展。
原标题:@打工人:2020年只剩一个多月了,你年假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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