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澎湃新闻3月17日从四川宜宾市叙州区法院日前发布的“代朝辉强奸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了解到,个体医生代朝辉2020年9月欲与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的药店老板娘滕某某发生性关系,因滕某某反抗,代朝辉未能得逞。
一审判决书显示,代朝辉因犯强奸罪,被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
被告人个人信息显示,代朝辉生于1977年7月21日,汉族,大专文化,叙州区人,是一名个体医生。
法院审理查明,代朝辉与被害人滕某某2014年认识,二人各自成家并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2020年9月21日14时,滕某某在自己的药店午睡,代朝辉进入滕某某药店门市里,趁滕某某在床上熟睡之机,欲与滕某某发生性关系,遭到滕某某反抗。因有人进药店买药,代朝辉遂停止自己的行为。
滕某某出去为客人拿药。取完药后,滕某某就坐在药房柜台面前,等待代朝辉自行离开。
随后,滕某某因手机铃响,要求代朝辉将其手机递出。代朝辉佯装递手机抓住滕某某的手,强行将滕某某拖到床上,并将滕某某压在身下,当即抽了滕某某两个耳光,并用拳头捶打滕某某的头部、捏其右胸部。
而后,代朝辉强行脱滕某某的裤子,意图与滕某某发生性关系。滕某某反抗,致代朝辉未能得逞,代朝辉将滕某某的手机摔在地上,滕某某因此哭泣,代朝辉随后离开。
2020年9月22日,代朝辉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到案。他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次日,代朝辉被刑事拘留, 并于9月30日被逮捕。
代朝辉家属2020年12月19日赔偿滕某某损失12万元,取得滕某某谅解。
审查起诉阶段,代朝辉自愿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公诉机关建议以强奸罪判处代朝辉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叙州区法院认为,代朝辉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构成强奸罪。
法院审理认为,代朝辉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代朝辉经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庭审中,代朝辉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代朝辉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他案发前没有违法记录,且有正当的职业和收入,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对其适用缓刑适当。
最终,叙州区法院根据代朝辉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其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一审判决代朝辉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
原标题:个体医生意图强奸药房老板娘获刑,两人曾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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