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微信公号 消息,3月29日,“南大碎尸案”被害人刁爱青的姐姐刁爱华来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就当年刁爱青遇害一事起诉南京大学。4月6日,被害人家属网上公开发文表示,“出于种种原因,我们决定撤诉了。”
南大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刁爱青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被害人系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在校期间被凶手残忍杀害。受害人遗体失踪9天后,也就是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案发后,南京市公安部门运用警力进行大规模搜查,但至今仍未找到凶手。
刁爱青家属称,1996年,被害人刁爱青出事后,给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二十多年来,其家属多次联系过南京大学,但学校均以刑事案件未侦破为由,让其回家等消息,一等便是25年。2021年3月29日,“南大碎尸案”的被害者家属在律师的陪同下,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南京大学的相关材料,法院已经收下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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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提起诉讼8天后,被害者家属在网上发文表示“决定撤诉”,以下是全文内容:
出于种种原因,我们决定撤诉了。作为南大碎尸案受害者的家属,我们还没有等到南京大学的任何回应。这个清明节过得格外煎熬,也发生了一些小插曲。
25年了,每个清明节对我们一家人都是煎熬,我们不想再这样煎熬下去。我们在3月29日向法院提交了对南大的起诉。我们了解到,法院收到诉状要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现在7天马上就要过去了,我们还没有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
明天(4月7日),按照规定法院肯定会作出一个回应。更让我们遗憾的是,直到清明假期结束,南京大学这段时间并没有就我们提交的起诉进行任何回应,也没有主动与我们沟通。 而这两天,陆续有工作人员和一些亲朋来到我家,询问我们是否有撤诉的可能,也提出想要慰问家里的老人。
我们的态度是,这是一起正常的民事起诉,我们希望通过合法程序获得一个答复,能够给出这个回应的,只有法院还有南大,而不是其他部门。但与本地的领导沟通后,我们撤回起诉的决定。我们还要生活,孩子还在读书,一些家人亲戚也在劝我们,考虑了种种因素后,我们决定撤销起诉。
我们有无奈和苦衷,希望网友们能够理解。我们希望能够与南京大学沟通,了解更多情况。25年了,我们真的不能再等了。我们希望南京大学能给我们一个回复,这25年我们一直在等,案发前我妹妹刁爱青此前在学校经历了什么。我们也希望,南京警方能够继续侦破,早日让凶手落网,给受害者和家属一个答案。我们的父母不能再等了。
原标题:起诉南京大学8天后,“南大碎尸案”受害者家属撤诉:有无奈和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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