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开具的事故认定书
△石婆婆在与曹家鑫发生接触后,一直把住自行车把手、踩住轮胎,不让其离开。 (视频截图)
行车过程中偶尔大意碰撞行人,给一定的赔偿“私了”,或是经事故认定后带伤者去医院检查,这是许多“老司机”都会面临的选择。近日,在我市某高校读大二的曹家鑫却为这事大伤脑筋:他在大学城骑共享单车时“轻触”上了72岁的石婆婆,他坚持带石婆婆去医院检查。然而,面对老人的不合作,曹家鑫的辅导员和班长则希望他给钱息事宁人。这件事情也在网上网下引起了争议。
怀疑有诈,他坚持带老人去医院
12月4日下午4点过,大二学生曹家鑫租了辆共享单车,从大学城轻轨站前往附近一家快餐店做兼职。
当骑至距轻轨站不远的十字路口附近的非机动车道时,由于看到前方有一位老年人在行走,曹家鑫赶紧减速向右躲避。“哪晓得右边突然出现一个老婆婆,与我的车发生接触,她没有摔倒,只是立马抓住了我的自行车。”
这让曹家鑫慌了神,急忙向这名姓石的婆婆道歉,并主动提出带她去医院检查身体。“任凭我怎么说,石婆婆就是不去医院,只想要200元。”
曹家鑫马上想到,这是不是“碰瓷”?他随即拿出手机录像。记者看到,在两段时长共44秒的视频录像中,石婆婆一直双手握住自行车把手,脚踏在前轮上,表情愤怒。
随后曹家鑫叫来了好朋友艾有为。艾有为介绍,事发现场还有四个过路的女学生也在劝石婆婆去医院做检查,“我们不管怎么说,石婆婆都不听。”
几名大学生于是报了警。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民警来到现场后,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面“交通事故事实及责任”一栏中写明“曹家鑫的自行车接触行人石××,石××并未摔倒,因石××坚持不去医院进行检查,是否因此次事故受伤无法判明。曹家鑫对此事故负主要责任,石××负次要责任。”
“既然交警的证明都说她没有摔倒,我带她去医院又遭拒绝,况且当时交警让掏身份证的时候,她还推三阻四的,所以我觉得自己可能遇到了‘碰瓷’。”曹家鑫说。
大班长代给赔偿费,他有些不解
后来,在民警陪同下,石婆婆和曹家鑫一行人来到了曹家鑫所读高校保卫处,委托学校代为解决问题。
保卫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联系了曹家鑫的辅导员,辅导员则让班级的大班长前来解决。石婆婆这时改口,称最少要拿100块钱赔偿金。
大班长来到保卫处后,开始和保安一起劝石婆婆去检查,但看她如此坚持,又转而劝说曹家鑫拿钱了事。大班长说:“我就想着,100块钱也不是大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家的时间都很宝贵。”
曹家鑫对大班长和保卫处工作人员的举动感到不解,“我认为石婆婆的这种行为就是在‘碰瓷’,如果不杜绝这种风气,同类事件就会伤害越来越多的年轻人。”
曹家鑫一直坚持不付这100块钱。大班长见状,不想事情越闹越大,于是自掏腰包给了石婆婆100元。
“我真的觉得这样很不对,我不是给不起这100块钱,而是觉得我们不应该因为嫌麻烦,就对这种事情姑息隐忍。如果每次都抱着息事宁人的心态,长此以往,社会风气就会受到影响。”曹家鑫后来把事情来龙去脉编辑成微博,在@重庆校园君官方微博上发出。
辅导员劝他息事宁人,他有些失落
辅导员在知晓此事后,发了很长一条QQ消息过来,也劝曹家鑫息事宁人。此后,辅导员和大班长还来劝过他几次,这让曹家鑫感到有些失落。
曹家鑫说,事后自己不愿意还给大班长100元钱,他认为这钱本来就给得没道理,所以自己要坚持下去。“到现在我都认为我是对的,这不是钱的问题。作为青年人,不要因外界的压力,就屈从于不对的事情。这样虽然表面上对个人来说没什么损失,但是会让社会出现更多的类似问题。”
记者在@重庆校园君相关微博评论中看到,有不少网友对曹家鑫的做法表示理解支持。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杨辛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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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黄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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