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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三年前妻不搬走 谈复婚她却提了个要求……
10-29 09:35:26 来源:都市热报

都市热报消息,离婚,是一段婚姻的句点。可是,赵曙(化名)却很苦恼,离婚三年,前妻仍然住在他家中不搬走,两人谈复婚,她却提出了一个让他为难的离婚要求……

前妻离婚不离家

昨日(28日),记者在时代天街一家快餐店见到了赵曙,他42岁,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家住弹子石。“平时出了开出租车,还要兼职做代驾。”赵曙说,自己一个月收入在七八千元左右。说到前妻阳女士,他叹气称“价值观不合”。  “三年前,我还在给别人当司机打工。她一直没有工作,那段时间开始做销售,认识了不少有钱人。”赵曙说,妻子开始嫌弃自己,天天骂他没本事。  因为长期的争吵,两人在渝中区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手续。不过,妻子却意外宣称——不搬走,一家人继续像离婚前一样生活。

离婚后仍争吵不断

妻子说,自己没有房子,离婚也没有地方住。就这样,两人生活在一起,在生活费上,她也会承担一部分,日子到了就去缴费。久而久之,赵曙也默认,两人甚至连床也没分,就这样继续生活在一起。不过,赵曙说,婚前的矛盾依然存在他和前妻的相处中。两人共同生活,前妻又常常因为离婚前那些话题和他吵。“她还是做的以前那个销售工作,还是和那些人接触,还是觉得我没本事。”后来,老赵改行开出租车,也没有摆脱前妻对他的“有色眼镜”。

复婚前妻却提了个条件

如今,三年的一万元一月的月供还有数月到期,妻子却因为装修,把老赵给的二十几万都用的差不多了,“她做销售,经常挣不到钱,我一个月七八千,还要负担孩子的生活费,怎么可能给她凑出一万元来。”因为这件事情,这对离了婚的夫妻俩又开始争吵,阳女士一生气,索性和老赵分床,去跟了女儿小昭睡。“我问她什么意思,她说,我们认识快20年了,其实她也不想真的和我分开,不想离开我和女儿。”听到妻子的话,老赵忍不住心软,他建议索性复合,对方称,复婚需要答应她一个条件——把老赵妈妈的房子拿回来。“那套房子是我爸爸留下的,以前我结婚的时候,说要把那套房子留给我。后来爸爸去世了,我妈没有给我,把那套房子租出去收租,一个月能收个一千多元。”赵曙说,那套房子是母亲的晚年生活保障,他实在不想去找母亲索要,可是妻子说,那套房子,以前结婚的时候就说了要把这套房子给出来的,是老赵母亲反悔才没给。如果不给房子,她就不考虑和老赵复婚。记者提出要阳女士的联系方式,赵曙拒绝了,记者又联系到赵曙的女儿小昭,女儿小昭已经17岁,是渝中区某中学高二的学生。对于父母的事情,小昭承认父亲说的大部分都是事实。“现在他们在家里还经常吵架,我真心觉得他们分开算了。”“我跟她说,如果要我父母的房子,除非以后把我妈妈接过来和我们一起住新房子,她又不干。”前妻的建议,让老赵左右为难,他希望热报情感专家可以给他支个招。

专家观点:绝不能答应前妻的要求

重庆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周小燕认为,宁可不复婚,也不能因为复婚谋取老母亲的房子。

离婚后在一起,你和前妻是非法同居关系,但是因为离婚不离家,在经济和情感上你还在继续对前妻付出,抛开你的付出,你还应该想想,你对前妻是感情还是责任,同时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针对前妻的复婚诉求,建议,属于母亲的财产,最好不要去动,如果前妻要母亲的房子为代价复婚,显然是不尊重你的。房产是老人晚年生活保障和心理依靠,母亲没有给你们增添生活压力,已经是你们的幸运,你却还要谋取老人的财产,于情于理都说不通。有关房子的话题,一定要干脆利落拒绝前妻,这是底线,不能商量。你对前妻二十几万的经济付出,是你自愿的,投资前妻就当是留给孩子的财产,不要因此成为你纠结复婚的理由。

都市热报记者 郝树静 受访者供图

原标题:离婚三年前妻不搬走 谈复婚她提了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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