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市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石家庄市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行动方案》。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本地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专项行动方案和每所学校消除超大班额的具体措施,切实做到“一县一策、一校一案”。
《方案》再次强调了消除大班额工作的总体目标:各县(市、区)到2018年底前,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即各县(市、区)66人以上超大班额的比例控制在2%以内,之后不得新增超大班额,到2020年全部消除;到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即各县(市、区)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2020年之后大班额比例逐年降低,直至全部消除。
《方案》重点围绕“科学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加强居民住宅项目配建教育设施移交及配建教育设施建设资金管理、挖掘资源优先保障学校建设用地、统筹城乡师资配置、积极扩充优质教育资源、严格规范招生管理、引导学生合理流动”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
《方案》提出,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工作以县(市、区)为主,县(市、区)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市级建立由市政府统筹领导,教育、发改、财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等部门组成的全市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全市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工作。《方案》还提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分校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大班额消除情况,并公示到具体学校。
(原题为《石家庄:出台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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