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走了!又走了!”4月20日,在报警人张某以及众多群众的见证下,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江津派出所与农业部门一起,将救助的一只野生娃娃鱼放归长江。
4月16日,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江津派出所接到张某报警称,其在江津区地维长江大桥下垂钓时锚起一张废旧渔网,有一只野生娃娃鱼受困网中,请求民警帮助。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并联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寻求专业帮助。
经过现场鉴定,这条娃娃鱼身长约1米,体重达12斤左右,因被困时间较长,状态不佳,民警与农业部门决定将其带回进行救助治疗。
经过4天的治疗,娃娃鱼状态明显好转,达到放生条件。
“娃娃鱼”,学名大鲵,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是生活在淡水中两栖动物。因其在夜里的叫声像婴儿啼哭,故俗称“娃娃鱼”,但“娃娃鱼”并非鱼类,而是体型较大的两栖动物,成年娃娃鱼体长一般为1米左右,最长的可达到2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通讯员 郭小川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