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渝北区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查获一起餐馆老板酒驾违法行为。对此,他后悔地自嘲:“我经常提醒顾客酒后别开车,可自己却酒驾被查,真是晕了头了。”
当晚,龙山大队民警在龙山大道设立检查站,检查违法车辆。21时30分许,一位40多岁的司机驾驶一辆白色轿车驶入该大队检查点,他显得非常惊慌,一会儿刹车停止行驶,一会儿变更车道,躲在别的车辆后面,形迹十分怪异。民警立即上前拦下该车盘查。
在盘查中,民警闻到阵阵酒气从该车驾驶室中传出。于是,民警将该车司机带到警车上,对其进行吹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7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驾驶员陆某,重庆人,49岁,是一家餐馆的老板。陆老板为人豪爽,还是个热心肠,每当顾客在餐馆喝了酒之后,他总是善意提醒对方“酒后莫开车,开车莫喝酒”。此外,他还在自己的餐馆里张贴了关于酒驾处罚的法律条文、酒驾温馨提示牌等。并在餐馆里存放了多家代驾公司或代驾员的名片,遇到食客需要代驾,他总是高兴地拿出名片,亲自联系代驾,解决喝酒顾客的驾车问题。
由于热情豪爽,陆老板结交了不少朋友,没事的时候便在一起喝酒娱乐。事发当日,他邀约了几个朋友在冉家坝边吃烤鱼边开怀畅饮。酒足饭饱之后,大家准备回家,喝了酒的朋友都联系了代驾员,陆续走了。“请代驾难得等待,自己开车又违法,啷个办呢?”陆老板纠纷了很久,终于下定了决心,“我本来酒量就大,喝这点酒小意思。再说,我就住龙溪街道,不过两三公里,夜深人静,应该不会有事。”
酒壮人胆,他当即发动轿车往家开。哪知驶入龙山大道路口时,发现警灯闪烁,有民警在检查酒驾。此时,他想改道俨然已无退路,想停车步行又来不及了。在这样的情况下,陆老板只得被民警拦下接受盘查。
被查获酒驾后,这位老板后悔不已,还不停地念叨,“一直劝诫别人莫酒驾,自己却偏偏要酒驾。”这下好了,真的以身试法,成为反面典型教育别人了。
目前,民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已经对他的驾照记满12分、罚款1000元、并暂扣驾照6个月。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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