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不再享受服务,也要交服务费,而且还得一次性交5年。最近,网约车车主舒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她认为对方的要求有些霸道。
2018年,舒女士通过重庆代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了这辆车。为了从事网约车业务,她把车挂靠在这家公司名下。双方签订了车辆挂靠服务合同,明文约定服务期限是3年。
明年4月份,合同就要到期了。舒女士希望把车辆转到自己的名下,当私家车使用。为此,还专门提早还清了贷款。原本以为,只要合同到期后,挂靠公司就会协助她办理车辆过户。可对方却提出了这样一个条件,要舒女士一次性支付5年的管理费,每年3000,5年一共是15000。
代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认为,按照规定,运营车辆跑满8年才会下线。他们公司本来计划,在这辆车上赚8年的钱。可现在舒女士说要过户,后面5年的服务费就赚不到了。他们要求舒女士必须一次性付清后面5年的服务费,否则就不协助她办理过户。对于这样的要求,舒女士觉得难以理解。
面对记者采访时,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说,重庆代鑫汽车租赁公司的股东已经多次变更。公司现在的股东在收购、接手这家公司时,付出了经济成本。原本就指望这些车辆能够挂靠满八年,支付后面五年的服务费,才能收回成本。
股东在收购公司时,到底有怎样的盈利预期,那也只是股东单方面的美好设想。而舒女士和公司签订的合同写得很清楚,合同期限只有3年。公司有什么依据,非要舒女士交后面5年的服务费呢?记者反复追问,工作人员只是一再谈及公司的盈利预期,却拿不出收费的依据和条款。
当着双方的面,记者电话咨询了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田小江律师。田律师表示,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不再签订新的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就应该自然终止。合同终止后,有一些附属义务,需要双方配合履行。比如挂靠司机提到的过户,可以要求被挂靠的公司协助履行。但是公司要求挂靠司机支付费用的理由,在法律上没有任何依据。
田小江律师还表示,公司内部股东的变更,不影响公司民事主体的独立地位,公司仍然要按照合同来履行权利义务。公司股东在购买股权时,自己应当具有专业的判断,不能把自身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转嫁给其他第三人。听到了律师的分析后,工作人员表示,会把情况汇报给负责人。等舒女士合同到期后,他们双方会妥善协商处理。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谭博治
原标题:网约车要过户 需额外支付一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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