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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消息,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发布消息称,2021年1月1日起,重庆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排污权出让收入、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四项费用,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其中,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税务部门提供申报缴费服务。
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所开具的税收票证即为缴费凭据,若出现误缴,直接向税务局申请退库即可。
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费的,在电子税务局就可自行开具缴费凭据,无需到办税务服务厅开具。
2021年1月1日起,缴费人如需缴纳以前年度应缴未缴的费款,可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封面新闻见习记者 谭钰欣
原标题:注意了!重庆市这些费将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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