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办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今年考试将于5月23日(星期日)进行。
《通知》明确,考生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等。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包括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两个科目。5月23日(星期日)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14时30分至17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通过信息平台进行。所有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
申请人须在3月8日至26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当年参加考试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为了方便考生并减少人员跨省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建议考生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学位授予单位须在3月8日至29日期间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发现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要及时纠正或取消申请资格。
所有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3月8日至31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考试费网上缴纳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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