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市民黄大爷遇到了一件闹心事。2016年,他在大渡口金阳路购买了一套安置房,如今可以办理房产证了,但卖家却失去了联系。
黄大爷购买的房子位于大渡口区金阳路191号,天泰凤阳小镇。小区是回迁安置房,2016年,黄大爷通过朋友介绍,与房东何先生夫妇签订了买卖合同。黄大爷说,房子60多个平方,房价24万。
黄大爷说,当时,这套房子没有产权证,所以双方在公证书中约定,房屋产权证办理之后,卖家何先生配合黄大爷,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手续。如今,卖家房产证下来了,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对方却联系不上了。
由于联系不上何先生,他究竟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630和第1眼记者也无从知晓。为了帮助黄大爷解决眼下的难题,630和第1眼记者分别联系了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以及小区所属建胜镇民胜村的工作人员。两家单位查询后,均表示,他们也无法联系上卖家。
虽然电话无法接通,不过公证书上登记了对方的家庭住址。随后,在黄大爷的带领下,630第1眼记者来到了大渡口区建胜镇建胜正街。
转了一圈,630和第1眼记者和黄大爷没能找到何先生登记的地址,无奈之下,黄大爷只好向当地派出所民警寻求帮助。黄大爷表示,经过民警的查询,对方的地址可能是虚拟的,他们也联系不上。
对于此事,杜江涌律师认为,在无法联系原房主的情况下,卖家黄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杜江涌说:“找到当时签订合同和办理公证时对方的身份信息,然后以确权诉由,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法院在确认合同的效力之后,申请强制执行。”
听了律师的建议,黄先生希望,对方看到新闻后,能主动与他联系,在必要时,他会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另外,记者了解到,为了避免类似的纠纷,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买家可以要求卖家将有关房屋的所有权利委托给买家,或者指定第三人行使,这样,即使卖家不出面配合,仍可以由委托人凭公证书,直接把房产过户给买方。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彭俊杰
原标题:房子要过户 卖家却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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