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停在物业指定位置的摩托车,一觉醒来不翼而飞了。查看了小区门口监控画面后,田先生认为,一方面,窃贼实在太可恶,另一方面,小区的安保工作似乎也存在不小的漏洞。
田先生有一辆雅马哈摩托车,是花了近8000元购买的。物业指定的摩托车停车位,就在小区门口保安亭附近,田先生每个月要交50元的车位费。而摩托车被盗这事儿,发生在今年8月18号。
田先生随即报了警,同时查看了小区门口摄像头的画面,结果发现,凌晨两点多,几个小年轻一直在他们小区门口晃荡。
翻进小区的小年轻打开了旁边的铁门,另一位同伙也进入了小区里。两个人在保安亭门口忙活了好几分钟,一会儿拿板凳挡门,一会拿灭火器挡门,但一直没有见到保安出面制止。
几分钟后,几个小年轻推着田先生的摩托车,大摇大摆离开了。田先生说,他后来了解到,当时保安亭内有一名值班人员。不过可能是深夜时分,那位值班人员睡得有点沉。
田先生说,目前他接到警方通知,说当天实施盗窃的小年轻已经被控制。但他的车还没有找回来,窃贼似乎也没有经济收入来赔偿。田先生又找到了物业公司,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但是遭到了物管的拒绝。
记者采访时,这处保安岗亭里,当天夜里值班的人员恰好不在。而在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说负责人也外出了,记者没能听到物业公司对于此事的说法。
摩托车在保安亭门口被盗走,物业公司到底该不该负责呢?记者就此咨询了法律人士。田小江律师认为,田先生首先要找的第一责任人,也就是实施盗窃行为的窃贼。同时,田先生每个月交了50元停车费,但和物业公司究竟形成的是保管合同关系,还是场地租赁合同关系,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但是从监控画面内容可以看到,物业公司在安保工作中,确实存在一定疏忽,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律师认为,物业公司究竟要为此承担多大比例责任,需要由法庭来认定和判决。律师建议,田先生和物业公司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双方分歧。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谭博治
原标题:摩托车被人盗走 安保存在漏洞是否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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