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美食是水果还是蔬菜,“跨界”蔬果你吃错了吗?
08-23 08:50:46 来源:上游新闻综合

甜玉米和糯玉米哪个算粮食?栗子、银杏和莲子是坚果吗?花生和嫩豌豆是豆子吗?黄豆、黑豆是可以煮粥的杂粮吗?土豆、红薯、山药和芋头是粮食还是菜?菱角和藕,算蔬菜、零食还是粮食?圣女果是水果还是蔬菜?这些“跨界”蔬果你吃对了吗?

经常碰到这样的问题,大概可以总结为“食品归类”的纠结。其实,这种归类上的冲突不仅发生于消费者的生活中,也发生于不同学科的专家当中。

比如说,各种瓜类按植物方面的分类应当属于蔬菜,它们多为葫芦科植物的果实,但西瓜、甜瓜却被商业界称为水果,因为它摆在水果摊上卖,口味和吃法都和水果一样。

花生之所以被叫做peanut,是因为它的风味、吃法和加工方式都和坚果接近,食品加工界认为它属于坚果,消费者对此从无异议。但从植物学角度来说,花生千真万确是一种豆科植物的种子,从植物学上说应当算豆子。坚果呢,则是树上长出来的带壳果实,比如榛子、核桃之类,而花生是地里长的草本植物种子,只能叫做“油籽”,不能叫做坚果。

又比如说,土豆、红薯、芋头、山药等薯类食品到底应当算蔬菜还是算粮食,也是见仁见智。蔬菜专家坚决认为它们属于蔬菜类,因为它们水分大又含有不少VC。而粮食专家则坚持薯类应当算粮食,因为薯类含有淀粉。

不过,营养学的评价和商业无关,和植物学也无关,主要从营养素含量和比例方面来讨论。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知道这些食物对我们的身体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能够用来替代哪些其他食品来供应营养物质。下面,从营养的角度,我们再来一个个地讨论这些跨界食品。

花生——归入“坚果和油籽”类,可以替代坚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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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植物学上说,花生的确是豆科植物的种子。但从营养成分来说,花生和大部分坚果比较相似,而和多数豆子差异甚大。您想想红豆绿豆芸豆能榨油吗?这些豆子含脂肪不到1%,而花生含脂肪达40%。所以,它和葵花籽等一起被归为油籽类,在营养上和坚果归为一类,统称坚果和油籽,或简称坚果。也就是说,在膳食宝塔当中,吃炒花生占据的是坚果的份额,而不是大豆的份额,更不是杂粮的份额。

栗子、银杏和莲子——算杂粮,属于主食的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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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虽然往往被归为坚果,或者叫做养生食材,其实它们都是富含淀粉的植物种子,基本营养素含量和杂粮非常接近。比如说,莲子中含淀粉高达70%以上,蛋白质含量为12%左右,含有多种B族维生素,和稻米、小麦并无很大差别。所以,在安排膳食的时候,要把它们算在粮食当中,不能仅仅当零食,否则就容易发胖。当然,银杏和莲子含有一些特殊的药用成分,这些是粮食所没有的。所以,它们不能大碗吃,如果要吃的话,只能少量用。

各种薯类——介于蔬菜和粮食之间,可替代部分主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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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都是含淀粉的鲜嫩食材,营养价值介于粮食和蔬菜之间。如果用这些食品来部分替代粮食,它们可以起到增强营养价值,增加钾、VC和膳食纤维供应的作用。如果用来替代蔬菜,它们所含的胡萝卜素、叶酸和维生素K太少,不能替代

绿叶蔬菜的营养,而且会带来过多的淀粉,容易导致发胖的后果。所以,如果吃了含土豆、芋头的菜肴,或者吃了蒸藕当零食,就要相应减少主食了。

水果玉米和甜玉米粒——属于含淀粉的蔬菜,类似于薯类,可替代少量主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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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玉米属于甜玉米,它是在籽粒还没有成熟的时候采摘下来的,水分多,含维生素C,含有可溶性糖,但是淀粉含量比较低。超市卖的甜玉米粒,以及罐头装的“嫩玉米笋”也属于这一类,它们都算是含淀粉的蔬菜。黏软的糯玉米就算是粮食了,因为其中已经没有VC,水分低了,淀粉却高了。所以,给孩子吃一个水果玉米,还是要吃多半碗饭。而给一个糯玉米,就没必要再给一碗饭了。

毛豆、蚕豆、豌豆——幼嫩时是蔬菜,老熟了就属于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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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植物种子,在“青春期”时采摘下来,就算是蔬菜,而在成熟之后采摘下来,就算豆子或粮食。比如说,嫩蚕豆、鲜豌豆、嫩毛豆,都算是蔬菜,因为它们水分大,含VC,淀粉比较少;而成熟的老蚕豆、干豌豆、干黄豆,则算是豆类。

樱桃番茄——介于蔬菜和水果之间,最好用来替代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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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女果,学名叫做樱桃番茄,是介于水果和蔬菜之间的食品。从含糖量来说,它比大部分水果少一点,又比大部分蔬菜多一点。所以,如果当水果吃,它特别适合那些需要控制血糖以及需要减肥的人,因为糖少就意味着能量(热量、卡路里)比较低,血糖反应也低。如果作为蔬菜,生吃也毫无问题。只是如果加了很多沙拉酱来拌,就把它低能量的优势给抹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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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圣女果,大家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现在这个季节餐桌现身频率较高的番茄,就它在蔬菜类和水果类的“争夺战”上,还有一段趣闻。

在100多年前的美国,有人却非要分个一清二楚,为此还闹到了最高法院,因为这关系到要不要缴纳高额的关税。

这是一个有点搞笑的法律案子。作为商人的原告认为,西红柿是水果,要求返还他高达10%的进口蔬菜关税,而当时的被告——纽约海关,则认定西红柿是蔬菜,需要纳税。

关于西红柿“是蔬菜还是水果”的激烈辩论,为当时的法官和辩护律师们,上了一堂精彩的植物课。法庭上,双方纷纷邀请出“证人”——《韦氏词典》《帝国词典》《植物学大词典》等,铿锵宣读对自己有利的章节。一番咬文嚼字后,原告强调:词典说了,西红柿属于“果实”,所以应该归于“水果”,不应收取关税。被告也不示弱:辣椒、茄子、南瓜这样的植物“果实”,你能拿它们当水果吃吗?这些果实,生活中可都是充当“蔬菜”的。尽管原告律师颇费口舌地引经据典,但法官最终站在了被告一方,裁决番茄是蔬菜,而不是水果。

鲜艳的西红柿,对此结果,以及对于人世间这场因它而起的小小纷乱和利益之争,表现得相当淡然——当蔬菜,或者当水果,只不过是人的习惯而已,自己在他们生活中的地位是固若金汤的。不像当初在老家秘鲁和墨西哥,那时,人类对西红柿是充满敌意的,说这种长在森林里的野生浆果有剧毒,人吃了身上会起疙瘩、长瘤子。也不知道是谁,还给自己起了个可怕的名字“狼桃”。听听这名字,谁还敢吃?

往事不堪回首,那是一段多么漫长而又难挨的岁月啊!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当人类的日常饮食再也离不开西红柿时,西红柿微笑着列出了自己的感恩名单。

名单里排在首位的,是一位英国公爵。16世纪,这位名叫俄罗达拉的英国公爵,在南美洲旅游时,被西红柿鲜红欲滴的外形惊得瞠目结舌,他如获至宝般将它带回英国,作为爱情的信物,献给了心中的女神伊丽莎白女王。从此,西红柿摆脱了噩梦,以“爱情果”和“情人果”的身份,进入了人类的花园,跻身为观赏植物和礼品。从野生到人类有意识的种植,西红柿家族的扩大,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名单里排在第二位的,是一位法国画家。西红柿的倩影,无数次出现在这位画家的眼睛里和画展中。一天,这位画家实在抵挡不了那红艳艳的诱惑,三两下就把一个美丽绝伦的西红柿吃进肚子里。然后,一边回味着西红柿酸酸甜甜的滋味,一边躺到床上等死。一天过去了,除过有点饿外,他依然感觉良好地躺在床上,美丽可爱却“有毒”的浆果,并没有带他去拜会死神——难道西红柿是无毒的?可不是么?这消息,像一阵飓风,迅速刮遍全球。

经过这位画家的口,西红柿完成了自己的华丽转身——它开始与人的胃握手言欢,西红柿的地盘,无可非议且迅速地扩大了许多。这看似简单的“从看到吃”,西红柿为此,却等了整整一个世纪。

对植物而言,无论是以水果或是蔬菜的方式被吃掉,还是在西班牙被当成快乐的“投掷子弹”消耗掉,对整个种群来说,都是好事——个体的消失,可以换来种群更多“生长”的机会,这是西红柿的生存哲学,也是植物的生存哲学。

(来源:中国新闻网、科学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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