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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评论 | 英烈“生前身后名”不容泼脏水,网络大V出言侮辱必须“零容忍”
10-09 15:33:48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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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电影《长津湖》热映,影片讲述了71年前的冬天,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九兵团义无反顾赴朝作战,他们凭借超乎寻常的战术设计与过人的意志,与武装到牙齿的美军展开殊死对决的故事。正在大家被电影中志愿军英勇无畏、保家卫国的事迹感动泪目之时,竟有跳梁小丑公然在互联网上侮辱英烈,让广大网友愤愤然。

10月8日,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发布通报,对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违法言论的网民“罗某平”,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侮辱英烈者必付出代价,公安机关迅速出击,广大网友拍手称快,对这样的行为就该露头就打,严惩不贷。

据媒体相关报道,在长津湖战役中,有3支连队在极度严寒中,坚守着志愿军战士的荣耀和使命,慷慨奉献了自己的生命,除2人生还外,全员化作了晶莹的冰雕,耸立在自己的阵地上。人民称之为“冰雕连”,是对他们为国而战的尊敬缅怀,也是对志愿军视使命荣誉高于一切精神的崇敬。可以说,“冰雕连”已成为一座精神丰碑、一种文化符号,被载入军史。

志愿军们保家卫国的英雄事迹,值得我们每一位中国人铭记,不容任何人亵渎和诋毁。作为知名大V竟公然在微博上诋毁英烈,简直是大错特错,突破底线。近年来,互联网上这样侮辱英烈的小丑偶有出现,从大V“作业本”和某凉茶品牌以违背社会公德的方式贬损烈士形象,到自媒体“暴走漫画”发布戏谑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的短视频;再到今年2月,仇某明用微博账号“辣笔小球”发表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

这些自媒体和网络大V们无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肆意挑战主流价值观和民族情感,于情难忍,于法难容。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纳入犯罪,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此前制定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也对相关行为作出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公安、文化等部门应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及时处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是维护英烈“生前身后名”的坚强保障,更是对于每个公民的底线要求,对任何侮辱、诽谤或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公安机关都将依法严厉查处,严惩不贷。作为互联网公民,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而身为有影响力的网络大V以及自媒体,更应该明白自身肩负的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上游新闻评论员 龙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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