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时间12月12日上午10点,在WTO总理事会(仅次于部长会议的最高级别例行会议)上,中欧等成员发起的两份WTO改革提案正式进入讨论流程,但局面仍陷僵持之中。
此前,这两份关于争端解决上诉程序改革的联合提案已于11月22日提交。前者曾由中国、欧盟、加拿大、印度、挪威、新西兰、瑞士、澳大利亚、韩国、冰岛、新加坡、墨西哥等成员联署,后者曾仅有中国、欧盟和印度签署。但在本次的总理事会日程中,第一份提案新增哥斯达黎加,黑山共和国则加入了第二份提案的联署。该讨论被安排在会议第七项:“上诉机构遴选-争端解决修订备忘录。”
第一财经记者从不同的权威渠道独家获悉,哥斯达黎加、黑山共和国是在总理事会前一天加入联合署名,这也是提案各方扩大“朋友圈”到最后一刻的成果。
欧盟代表提案各方第一个发言,而中国驻WTO大使张向晨在现场进行了两轮发言,第一轮发言是第9个(共41个),第二轮发言则是第一个(仅中美欧三方发言)。
张向晨第一轮发言中表示,个别世贸成员对上诉程序提出了关注,但未提出具体建议或解决方案。如该问题持续得不到解决,上诉机构将在一年后“停摆”。上诉机构成员遴选问题已成为世贸组织面临的迫在眉睫的危机,亟须尽快解决。此外,联合提案代表着开始,而非结束或最终结果。中方呼吁世贸成员积极参与讨论磋商,争取尽快达成一致。
他在第二轮发言中,针对美方对WTO提出的四项技术性关切做了解释。最后,针对美方“中欧印度联合提案提出的一些建议让上诉机构更不可靠”一说,他表示,美方能否回答一下,提案中哪些内容解决了美方关切,还有哪些关切没有解决?对于未解决的关切,美方有哪些具体的意见?如果没有,是否美方愿意坐等上诉机构瘫痪?
这并不是当天会议唯一一项目针对上诉机构的议题。紧随其后,澳大利亚、新加坡、哥斯达黎加也最新提起了一个类似主题的提案并加入讨论。
美国如何选择仍是悬疑
为何要进行WTO改革?一个重要前提是美国可能退出该组织。而本次中欧等各方提交的提案,正如张向晨在开场白中所说,是回应并解决相关成员对上诉程序的关切,维护和加强上诉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推动世贸成员开展以文本为基础的实质性讨论,尽快启动上诉机构成员遴选程序。
美国此次依然选择了反对,但愿意参与下一步讨论。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学院院长屠新泉曾对第一财经记者解释说,第一份提案可以理解为对现有争端解决机制的技术性修订,回应美国关切;第二份提案主要是给予上诉机构更多资源,美国曾明确表示反对。
一位日内瓦官员也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美方自去年以来阻止任命WTO上诉机构新法官的理由,已经在第一份提案改进的内容中得到呼应。
让会议现场一位日内瓦官员注意的是,虽然其他发言者大多欢迎两个提案的努力,但整个上午的发言即将结束时,美国驻WTO代表丹尼斯•谢伊才终于举牌,下午第五个发言,但依然与以往一样,对提案内容表达了反对态度。
随后,在进入第二轮发言中,听完张向晨的讲话,丹尼斯•谢伊表示会准备好参与下一步深入的讨论。欧盟则总结说,所有发言成员都有意愿进一步参与,并观察到整体是支持态度,期待下一步的讨论。
张向晨第二轮的发言,可以成为关切此议题的一个注脚。他说:“谢伊大使的发言,我感到失望和困惑,但也不惊奇。”他对美方的表态提出几点疑问:一是关于90天的问题。的确,现有规则规定的上诉审限是90天,但二十多年来,案件越来越复杂,案卷材料越来越多。早先的案件,比如美国限制汽油进口案(DS2),所有案件相关材料汇总起来不过一小纸箱。但情况不同了,现在每一个案件可能都得要几十箱文件。上诉机构明显无法按期完成工作。美方的立场是反对增加资源,那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们正努力地寻找一个办法,比如,在未来选择上诉机构成员的时候,我们可以寻找那些能一目十行的人,或者要上诉机构成员一天工作16小时睡5个小时吃饭三小时?实际上,我35年前就这么做的,当我在中国准备高考的时候,但是我知道这种状态是不可持续的。所以我的问题是,在这种情况下,美方建议是什么呢?
二是关于越权问题。中方也希望上诉机构按照授权工作,不要扩张其判决。但坦率地说,如何界定是否越权并没有各方认同的标准。除了敦促上诉机构认真注意这一问题外,美方认为我们还能做什么?
三是关于先例问题。上诉机构在以往争端案件中作出的裁决,不知道为什么不能参考?已经分析过的法律问题,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和资源重新再分析一遍?另外,这也不符合司法经济原则,与美方所主张的提高争端解决效率是互相矛盾的。
中美如何协调立场仍待讨论
第一财经记者向多个参与WTO改革进程的人士求证得知,若最终没有美国和中国的同意,很难达成WTO改革协议。但双方立场差距较大。
“WTO改革只是一个由头,欧盟、加拿大、日本所做的很多改革努力,主要是为了将美国留在WTO,不要退出。”屠新泉曾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此前并未参与两份提案联署,日本也展现了对第一份提案的欢迎态度,称上诉机构面临的危机,欢迎提案的努力。
屠新泉对第一财经记者说,除了考虑到美国的因素,欧美法系中,由于都有诉讼文化,因此欧盟尤其看重上诉机构,但日本本身没有太多诉讼文化,在上诉机构中,诉别国和被别国诉的情况都比较少。“但只要这个提案拿到总理事会上讨论时,日本不支持也不反对,就可以了。”
在现场,作为于去年5月便发起保卫争端解决机制,并主动发起上诉机构成员遴选程序的成员方,拉美六国(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墨西哥、巴拉圭和乌拉圭)主动散发了一份声明称,在关于WTO改革相关讨论进程之前,出于意识到该项改革对于保持经济关系、全球治理和和平的重要性宣布:首先,重申保留以WTO为核心,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其次,认识到应该以建设性和包容性的方式来提升WTO三大基石,并让其现代化,也允许其成员能够面对当前和未来的挑战,拥有尊重这个组织创立的基本原则。同时,用大篇幅强调任何改革倡议都应该确保上诉机构完全的运行能力被重建,这也是维持这个体系的核心等。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本次发言次序是欧盟首先代表所有议案方发言,然后其它议案方发言(根据现场举牌顺序)-非提案方(根据现场举牌顺序)。各WTO成员方的第一轮发言顺序为,提案方:欧盟、新加坡、黑山、挪威、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哥斯达黎加(ACP)、中国、瑞士、墨西哥、加拿大、韩国、冰岛。非提案方发言次序则是菲律宾、安提瓜和巴布达、俄罗斯、泰国、阿根廷、瓦努阿图、乌克兰、巴西、柬埔寨、美国、中国香港、坦桑尼亚、日本、阿富汗、巴基斯坦、乍得(LDC)、厄瓜多尔、南非、危地马拉、印尼、秘鲁、土耳其、乌拉圭、尼日利亚、智利、洪都拉斯、多米尼加。
第二轮发言顺序则为中国、欧盟、美国。
与美国退出WTO言论相随的是,自2017年2月,几乎每个月的WTO争端解决机构(DSB)例行性会议上,美国否决其他成员立即启动WTO上诉机构成员遴选程序的提议,不断循环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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