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获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执法系统通过强化防控、强化措施落实,紧紧围绕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加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力度,为全市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发挥卫生监督保障作用。
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构在2月10日前全面完 成了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预检分诊与发热门诊设置和开诊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和全市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的两项专项监督检查。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001家,发现存在各类问题的医疗机构1297家。
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构制定了《重庆市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方案》,细化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措施,组织全市各区县监督执法机构对辖区住宿场所、大型商场(超市)、娱乐与文化场所的通风、消毒、防护、卫生情况进行卫生监督大排查。
为应对防控前期消毒产品紧缺的难题,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总队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到生产消毒产品企业督查卫生规范执行情况,在第一线进行现场审核。截至3月18日,总队根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需要办理消毒产品特别上市备案产品45个,办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临时卫生许可证17家。
为确保疫情防控重点消毒物资卫生质量符合国家要求,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对全市医用酒精、84消毒液等重点企业、消毒产品经营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抽查消毒产品5324个,发现问题产品194个,行政处罚36家;目前,不合格产品均已下架,已结案36起,其中查处非法生产消毒产品案件7件,罚款23.31万元。
针对重庆市服务业企业逐步恢复营业的实际情况,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构将超市商场、住宿场所等公共场所作为疫情重要防控点,对所有营业和准备营业的服务行业经营单位逐店逐项进行排查。
据悉,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还承担了重庆市科技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科技攻关项目,起草和参与编制完成21项疫情防控地方标准,主要涵盖三个领域:重点人群(包括医务人员、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新生儿、防控人员,共5项);重点场所(包括购物场所、住宿场所、餐饮服务业、游泳场所、美容美发与沐浴场所、娱乐与文化场所、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农贸市场、公共厕所、物业小区、商务写字楼,共11项);重点单位(包括医疗机构、生产型企业、学校及托幼机构、监狱场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共8项)。
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项疫情防控地方标准已由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实施,对更加统一规范、科学精准地开展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民生重点领域秩序稳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具有积极意义。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 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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