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河北石家庄、邯郸、辛集等地部分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他们在当地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时,被收取接种费用,该做法明显不符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宣布的“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提供”政策。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对群众留言初步核实后,及时转河北省政府核查办理。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国办通报介绍,经督促,当地有关地方和部门立行立改,目前已将相关费用全部退还。河北省政府表示,下一步将严格落实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及接种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个人不负担。同时将加大监督力度,防止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收取个人费用的现象再次发生。
这些案例系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接种以来首次被曝光的违规收费案例。查处这种案例,既警示、预防其他地方重演,也保障了接种群众合法权益。
众所周知,自我国研发新冠疫苗以来,有关方面多次重申,新冠疫苗将作为公共产品。这种承诺让公众对低价接种或免费接种充满期待。果然,在2020年最后一天发布会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全民免费提供”。
今年1月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再次指出,居民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所产生的疫苗费用和接种服务费用将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个人不负担。
然而让人意外的是,上述地区部分单位仍向接种群众收取接种费用。既然国家层面已经明确该疫苗免费接种,笔者很想知道,上述地区相关机构凭什么向接种群众收费?收费目的又是什么?在违规收费过程中,当地有关部门是否进行监督监管?也就是说,除了退还费用外,还应调查原因,并追究违规者责任。
据悉,邯郸市在开展全市排查时发现,共有6个县(市、区)存在违规收取疫苗费、接种服务费问题,共涉及新冠病毒疫苗5108剂次、收费114.93万元。这究竟是“集体无知”还是“互相效仿”?谁应该为这种违规行为承担责任?值得追问。
笔者以为,我国做出“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提供”的决策十分英明。主要原因是,其一,新冠疫情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众不该为此买单;其二,只有免费接种才能快速提升接种率形成免疫屏障,为经济社会创造安全环境。
而上述地方不按国家部署实行免费接种,不仅增加一些人的经济负担,也会影响一些人接种意愿。比如有人对免费接种积极性很高,但一听到收费接种就不愿意接种,这直接影响到当地接种率。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破坏疫苗接种良好大局,不容小觑。
原标题:新冠疫苗接种违规收费,他们为何如此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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