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 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
近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切实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新发展。
《意见》强调,要深刻把握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始终把提供企业最需要的服务作为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导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司法保障和服务职能,积极主动作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方式,深入推进一批扎实有效的服务举措落地生根,整治化解一批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依法打击一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全县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意见》明确,将在牢固树立依法保护理念、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严格规范涉企办案行为、切实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及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事项、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深入推进“平安企业”创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提供便捷高效行政服务十项重点任务上深度发力,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切实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记者 杨鹏飞)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