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消息,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刑事裁定书中获悉,上海回力鞋业有限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张若松因受贿罪,获刑十二年。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若松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该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张若松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根据上诉人张若松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其到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所作的判决并无不当,且审判程序合法。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上海回力鞋业有限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张若松受贿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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