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足够的公办学校学位供给,严禁抢挖县中优秀教师”“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推动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
1月11日上午,国新办就《“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称《规划》)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上游新闻(报料邮箱号:cnshangyou@163.com)从发布会上获悉,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卫健委和住建部等6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划》有关情况,解答了“十四五”期间教育、民生、养老等公共服务如何开展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图片来源/国新网
发改委:让群众对能享有的公共服务“心中有数”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介绍,《规划》的关键和核心,是将公共服务区分为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的公共服务,政府承担保障服务供给的主要责任。非基本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政府通过给予一定的支持政策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实现大多数公民以可承受价格付费享有。生活服务则是为了满足公民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完全由市场供给,政府主要负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欧晓理指出,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政府财力有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为确保把有限的资源用到广大人民群众最急需、最困难、最迫切的领域,《规划》系统梳理了社会事业各领域的基本和非基本公共服务边界和发展重点,明确政府在服务供给上的不同权责,有利于引导各地区各部门从根子上厘清权责边界、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地分类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既让各级人民政府对公共服务“优先保什么”“保到什么程度”做到“案头有账”,又可以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所享有的公共服务能够“心中有数”。
欧晓理称,《规划》明确了三项举措:一是明确不同权责。基本公共服务由政府承担主要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责任,引导市场主体和公益性社会机构补充供给,非基本公共服务则需要政府、社会、公民个人承担。
二是强化基本保障。通过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以及各地的具体实施标准,明确现阶段政府承诺兜底保障的范围,让各级政府对现阶段保障基本民生“重点保什么”“保到什么程度”,做到心中有数,引导各地更加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三是严格财力评估。《规划》在明确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的同时,也明确提出,各地在基本公共服务增项、提标、扩面的时候,都必须根据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加强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
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司司长宋莉。图片来源/国新网
卫健委:努力保障儿童幼有所育病有所医
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司司长宋莉在发布会上表示,保障儿童幼有所育、病有所医是民生之关切,关乎儿童健康、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和民族未来。卫健委坚持卫生健康事业公益性,不断强化儿童健康服务与管理,努力保障儿童幼有所育、病有所医。
宋莉指出,近年来涵盖婚前、孕前、孕期、产后、儿童五个重要生命时期,“一条龙”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链条不断健全。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0-6岁儿童健康管理、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服务、预防接种等内容。2020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2.9%,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1.8%。
2019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发展改革委制定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试点方案,普惠托育服务项目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新增普惠托位16.1万个。制定印发托育机构建设管理系列文件,为各地托育机构建设提供政策指导和保障。
经过多措并举、不懈努力,我国儿童健康状况不断改善,6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7%以下,低体重率降至5%以下,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至5.4‰和7.5‰,儿童健康核心指标优于全球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负责人晁桂明。图片来源/国新网
教育部:严禁抢挖县中优秀教师,确保公办学校学位供给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负责人晁桂明表示,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公共服务,既是这次《规划》明确部署的重点任务之一,也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方面。总的考虑,“十四五”期间,教育部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快推进。
一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继续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各地适应生育政策调整,以县为单位优化普惠性幼儿园的布局规划。在城镇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和农村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加强城镇小区配套管理,加快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到2025年,全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同时,进一步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完善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工资待遇保障制度,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二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十三五”期间,全国96.8%的县(区)实现基本均衡发展的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实施《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健全义务教育的政策保障体系,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教育差距。指导各地完善义务教育学位配置标准,保障足够的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因地制宜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切实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推动县域内校长教师有序交流轮岗,实现优秀骨干教师在校际间均衡配置。
三是大力提升县域普通高中整体质量。《规划》已经作出明确部署:一方面,要强化源头治理,加强省级招生工作统筹,落实地市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公民同招和属地招生,坚决遏制优质生源过度流失。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另一方面,要强化基础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县中标准化建设,落实规划的部署,加大县中脱管帮扶力度。教育部将依托相关部属高校托管100所县中,组织东部发达地区面向西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对口帮扶。总的考虑,就是以县中的高质量发展促进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潘伟。图片来源/国新网
住建部: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潘伟称,《规划》明确了住有所居领域的公共服务项目,其中,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住房公积金。
潘伟表示,在“十四五”期间,提升住有所居领域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方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金融、土地、公共服务等政策支持力度,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间),预计可帮助1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同时,继续做好公租房保障,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
二是针对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住房改善需求,创新金融支持方式,落实闲置土地利用、存量房屋用途调整等政策,加快形成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机制。“十四五”期间,将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约21.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
三是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精准识别保障对象,持续跟踪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做到应保尽保。
四是多种手段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让更多就业群体享受住房公积金服务;优化使用政策,支持缴存人租购并举,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提升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动建设智慧住房公积金。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重庆、成都、广州、深圳、苏州、常州6个城市开展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引导和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享受相应的权益。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人李邦华。图片来源/国新网
民政部:推动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人李邦华指出,养老服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相比“十三五”时期的基本公共服务规划,《规划》中的养老服务的内容篇幅大幅增加,系统性进一步提升,引领性也进一步增强,也积极回应了老龄化社会对公共服务的新挑战和新需求。
在兜底性养老服务方面,《规划》强调政府要承担供给的主要责任,提出要实施特困人员的供养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达标工程,提高托底保障能力,同时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向低保、低保边缘、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低偿和无偿集中托养服务。
在普惠性养老服务方面,《规划》强调政府要支持增加供给,提出要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设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同时提出落实新建城区居住(小)区人均不少于0.1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要求。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福利水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负责人常海莉。图片来源/国新网
人社部:开展人社领域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负责人常海莉指出,“十四五”时期,将以“构建覆盖全民、城乡一体、均等可及、优质高效的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持续完善服务制度,提升服务能力,增加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
《规划》提出,要组织开展人社领域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为了贯彻上述要求,选取了吉林、浙江、湖北、海南、四川、重庆、云南7个省(市)先行开展试点工作,主要考虑这7个省(市)在地域分布上兼顾了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基础相对较好,对标准化重视程度高,具有开展试点的有利条件。试点层级覆盖省、市、县三级,试点类型包括综合试点、专项试点和区域协同试点。
常海莉称,本次试点重点围绕《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确定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5个方面涉及人社领域的18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开展国家标准的落地实施,具体包括:一是制定事项清单。将18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细化为116个具体服务事项,以此作为人社部门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的依据。
二是细化实施标准。各地依据国家标准和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服务流程、质量和待遇标准,确保人民群众应享受的服务“应有尽有,承诺必达”,应享受的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
三是强化共享协同。通过标准化促进各级人社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四是动态调整公开。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行业发展需要、财政保障能力等因素,对人社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对象、标准水平等适时作出调整。
上游新闻记者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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