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江苏如皋老人从慧玉的独子10年前遭飞来横祸意外身亡。了解到儿子公司有50多万债务和工资未结清,花甲之年的丛慧玉和丈夫决定打工替子还债。2016年,丛慧玉的丈夫因交通事故去世,还债重担压到她一人身上。为增加收入,丛慧玉最多一天要洗近千只碗。10年时间,丛慧玉将自己所得的钱全部用于还债,如今终于还清。
平凡的人,往往做出不平凡的事。这则新闻的背后,体现出人间真情的暖意。
从法律意义上讲,从慧玉夫妇没有承担儿子债务的法律责任。我国《继承法》第33条明确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去年实施的《民法典》第1161条也有类似的规定。
此外,《民法典》第1164条提出了“共债共签”原则,即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没有双方共同签字,原则上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借款人一人承担偿还责任。夫妻之间都如此分明,更何况父母与子女。而且,从慧玉的儿子早已离婚。因此,从慧玉夫妇完全不必承担“子债父母偿”的义务。
但从慧玉夫妇不这么想,法律归法律,道义归道义。他们有“同理心”,儿子去世前经营的是一家装修公司,公司50多万元的债务和未结清工资背后维系的是多个家庭。他们认定“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觉得自己60多岁还能打工挣钱,于是义无反顾地开始替子还债之路。2016年丈夫因为交通事故去世后,还债重担就压在从慧玉老人一个人身上。支撑她前行的不是法律责任,而是一种道德义务。
从慧玉告诉儿子公司的债主和工人,“你们不要担心,我只是慢慢来,你们都来要,我也还不起,有钱了就还给你们。我说话算数的。”十年间,儿子的死亡赔偿金,老家的拆迁补偿款,洗碗挣的钱,悉数用来还债。面对替子还债的老人,债主和工人也体现出宽容。
有网友认为,不应倡导这种花甲老人替子还债的行为。但他们有没想过,像从慧玉这样的老人,是在践行他们对传统道德的守护。她的行为对那些索债无门的人是多么大的慰藉,避免了多少失去理智的冲动后果。
另外让人感到温暖的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守望相助传统。以从慧玉老人的年龄,几乎是很难找到工作的,但仍有餐饮企业愿意为她提供了挣钱的机会,尽管洗碗非常辛苦并且收入微薄,但持续的收入保证了老人在十年后完成“替子还债”的宏愿。
我们这个社会,当人们在面临一些困难状况时,除了法律,还有道义、传统在维系。这也是从慧玉老人行为体现出“道义高于天”的保障。
上游新闻评论员 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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