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民航局对7月16日因一儿童登机未购票致使航班延误的情况作出了回应,称由于乘客一行人首次乘坐飞机,并非故意逃票,不构成犯罪。此外吉祥航空也于昨日上午表示已与相关单位密切沟通,对旅客的赔偿工作也已启动。但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起淮认为,民航局的回复内容虽看似包容了“逃票”儿童,但存在袒护和包庇渎职的安检人员的嫌疑。
民航局:非故意不构成犯罪
昨日,中国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副主任李继承回应称,7月16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发生的4岁儿童逃票事件,经核查,涉事的5人中有2人是成年人,3名儿童,其中最小的仅4岁。5名乘客都是第一次搭乘飞机,对民航的购票政策不了解,误以为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不需要购票,所以这名4岁的儿童没有买票。后经过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认定,这5人没有故意逃票的行为,没有其他不良目的,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所以在16日18时,经公安分局教育给予了放行。
另外,北京晨报记者从首都机场了解到,经查,该儿童确实未经查验有效乘机证明,但在登机前已经过安全检查。首都机场将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完善安全管理及查验流程,确保旅客出行平安。
吉祥航空方面也于昨日通过官方微博进行说明,7月16日,旅客登机完毕后,乘务长在与地面服务人员交接时发现机上旅客人数与舱单不符,经逐一核对后,发现一名4岁儿童并没有登机牌且无有效机票信息。出于安全考虑,机长按照手册标准决定启动清仓程序。而目前吉祥航空一直与相关单位保持沟通,配合调查,且已启动当日航班旅客的补偿工作。最后,吉祥航空提示,12周岁以下儿童搭乘航班需购买儿童机票,2周岁以下婴儿搭乘航班也需购买不占座的儿童客票。
昨日记者从旅客王先生处获悉,吉祥航空表示将每人支付200元延误赔偿。
专家:有包庇安检员嫌疑
针对民航局的回复,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航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起淮认为,民航局回复内容中所表现出来的态度并不妥当,“对于这件事的回复本该从民航局自己的责任、安全措施的落实、当事人的责任三个方面来说,但民航局只回复称逃票儿童非故意、未违法,而选择忽略了真正安检过程中的漏洞。
张起淮表示,民航局的回复内容避重就轻,看似宽容了逃票人员,但实际上是为安检系统和人员“开了绿灯”。“这样的回应带有袒护和包庇渎职人员的嫌疑,其实这件事暴露出来的是民航系统工作人员和安检过程出现漏洞,对于一个四岁的孩子,虽然可以以不是故意的而不追究其责任,但暴露出来的漏洞和渎职才是最需要注意的。”张起淮称,民航局的回应有可能使未来的安检系统产生更大疏漏,继续埋下安全隐患的种子。
(原标题:儿童逃票致航班延误续:同机人将获赔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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