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消息,近日,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将一起恶性强奸幼女案件移送法院起诉。因此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否认实施奸淫行为,且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性证据存在矛盾,导致对此案事实的认定一度陷入僵局。随后,罗源县人民检察院采取自行补充侦查程序,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最终证实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犯强奸罪的事实。
据了解,被害人陈某是年仅5周岁的幼女,父母均在外务工,家中仅留老奶奶照顾小孩,是典型的农村留守儿童。早在2017年初,同村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就采用胁迫和食物诱骗等方式,将被害人陈某拉到其家中并实施侵犯行为。然而,家中的老奶奶在听到孙女的倾诉后,竟然因为王某是村中大家族的年老单身汉,自己家里又没有青壮年,害怕遭到报复而选择了隐忍。正是被害人的懦弱,导致这种恶劣到令人发指的事件在2017年里发生了数次。直至年底,被害人父母回到家乡得知此事后,才愤然报警。
每次作案后,犯罪嫌疑人王某均会对被害人、作案现场进行清洗。此外,由于被害人报警不及时,导致公安机关在收集相关物证进行DNA鉴定时,均无所获。再加上出于某种避讳,相关知情人均不愿意出庭作证,致使案件证据明显不足。检察机关分别于2018年3月、6月两次依法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可是最终效果不佳,证据薄弱,达不到起诉标准。
在这种情况下,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启动自行补充侦查程序。承办检察官专门针对证据链中的薄弱环节进行补强,务必让案件真相得到还原。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技术人员及本院法警部门复勘核查案发现场,查扣与目击证人陈述一致的关键性物证两份;通过专业物证痕迹检测仪器,发现嫌疑人床铺被褥上的可疑迹斑3处,依法提取送交专门机构检测;同时,针对部分证据细节存在漏洞的情况,再次补充询问关键性证人并重新制作笔录。针对部分知情人员因担心暴露身份而拒绝书面作证的情况,及时启动证人保护措施,通过同步录音录像保存完整性证言,起诉书中证人姓名均使用化名,消除作证顾虑,最终获得5份有利证言。最后,由未检部门女检察官陪同被害幼女到医院进行处女膜损伤程度鉴定,经专业医师检查并出具书面意见,被害人处女膜完全破裂且呈陈旧性损伤,有力充实有罪证据,推动案件顺利起诉。
最终,一条完整的证据链终于在审查起诉期间呈现在检察官面前,虽然是零口供,但罗源县检察院依然查清了此案。
原标题:罗源告破一起零口供幼女遭性侵案件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