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央行发布《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如下简称: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办法首次提出,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票券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此次还增加了使用人民币图样应单面使用、不使公众误认为人民币等要求。
对于此次拟修稿,央行解释其目的和依据是为规范人民币图样使用行为,维护人民币信誉和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而制定本办法。
所称人民币图样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货币的完整图案或局部图案。
修订稿所称使用人民币图样,是指通过各种形式在宣传品、出版物、网络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放大、缩小或同样大小人民币图样的行为。
修订稿拟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票券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对于一些领域确有需要符合条件,可提出申请:
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以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反映国内外科学文化成果、宣传爱护人民币和人民币防伪知识、展示人民币设计艺术、促进钱币文化健康发展为目的,可以申请使用人民币图样。
使用人民币图样实行属地管理、一事一批。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是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审批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是使用人民币图样申请的受理机构。
使用人民币图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只能单面使用。
不损害人民币形象、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不使公众误认为人民币。
保证人民币图样中人物头像、国徽的原有比例,不变形、失真、破坏或被替换。
使用人民币图样,需用深蓝色实心黑体字在图样中部明显位置标注清晰可辨的“图样”字样。“图样”字样的长度、宽度分别不低于图样长度、宽度的1/3。
以下情形除外:
使用人民币硬币图样;
使用人民币纸币图样单面面积小于原大小的50%;
在有形载体上使用各边长放大和缩小比例超过原边长50%的人民币纸币图样;
在数字载体上使用分辨率小于72dpi的人民币纸币图样。
修订稿提出,销售经批准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产品时,不得滥用许可进行虚假宣传和炒作。
上游新闻记者 吴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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