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消息,5月16日,湖南娄底中院发布告,新化县警察陈建湘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2017年12月22日陈持枪杀害与其发生过矛盾的两人,作案后陈自杀未果,24日在新化县科头乡三板桥村被抓。司法鉴定显示陈建湘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018年7月29日陈建湘拒绝两名律师为其辩护,案件延期开庭。10月26日娄底中院一审宣判,陈建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12月2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湖南警察陈建湘持枪杀两人案 凶手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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