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5月28日,“百名红通人员”、浙江省外逃犯罪嫌疑人莫佩芬回国投案并愿积极退赃。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第9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也是开展“天网行动”以来第57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中纪委表示,莫佩芬归案是落实中央追逃追赃工作部署取得的重要战果。
莫佩芬,女,1953年12月出生,浙江省杭州西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原项目负责人,涉嫌职务侵占罪,2013年8月外逃。2014年11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其批准逮捕。同年12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
人民网2015年4月23日报道截图。
上游新闻注意到,据人民网报道,中纪委曾于2015年4月公布了23名女外逃人员通缉照片。通报中显示,莫佩芬的原单位是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分局,涉嫌罪名是职务侵占。
王光荣。住在杭州网 图
上游新闻梳理发现,莫佩芬的丈夫正是已经落马的杭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王光荣。
据浙江在线报道,根据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 2001年至2014年,王光荣利用担任杭州市蒋村商住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杭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党委书记、副总指挥(副主任)、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巡视员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妻女及情妇以收受现金、银行卡及低价买房等形式,先后索取或非法收受请托人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13805240.5元。
2015年9月,据杭州廉政网曝光的“家族式腐败”案情细节披露,在杭州市纪委2014年查处的杭州市委原副秘书长、钱江新城建设原副总指挥王光荣案件中,王光荣的妻子莫佩芬和女儿也是围着王光荣的权力范围在经营生意。案发前,莫佩芬已出逃国外,也于2015年登上了“天网”行动的红色通缉令名单。
2016年11月10日,王光荣因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王光荣在任杭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党委书记、副总指挥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计11683330.5元,构成受贿罪;退休后,王光荣在担任非国有公司管理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20万元,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落马以后,在看守所里,王光荣曾经忏悔:有些东西(情节)是偶然的,有些是必然的,像收受礼金礼卡,(误认为)大家都在收,好像不足为奇。有些时候也没有引起警觉。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澎湃新闻、浙江在线、人民网、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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