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长沙一女子深夜遭陌生男子持锐器捅伤”一事,@芙蓉公安 8月2日早再发警情通报称,嫌犯无正当职业,无经济来源,酒后心中压抑,用身上水果刀行凶。
2019年8月2日凌晨4时许,长沙芙蓉警方专案组民警在江西萍乡市将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男,32岁,河北石家庄人)抓获,成功破获7月30日凌晨发生在韶山北路公交车站的故意伤害案。
“7.30”案发后,长沙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芙蓉公安分局快速破案、缉拿凶手。芙蓉警方迅速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在市局刑侦支队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身份及逃跑方向。8月2日凌晨4时许,专案组民警彻夜未眠,在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某银行门口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当场在其身上搜出作案凶器水果刀一把。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无正当职业,无经济来源,7月30日凌晨1时许,刘某饮酒后感觉心中压抑,独自一人在街上闲逛,见受害女子杨某某在公交车站候车时,便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伤受害人后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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