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收入多少、支出多少,每一笔费用都详细记录在册,这样一个账本就出自一名黑车驾驶员之手。28日,市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大渡口大队通报了黑车驾驶员李某长期从事往返远郊区县至主城的非法营运案件。
据了解,6月27日中午1点50分左右,交通执法大渡口大队接到辖区交巡警通报,称在大渡口区柏树堡路口检查一辆牌照为渝A的长安牌面包车时,怀疑该车从事非法营运。在接到通报后,大队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对这起非法营运案件展开了调查。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当事驾驶员李某驾驶牌照为渝A的长安面包车,于27日当天中午12点30分左右,在位于綦江区的重庆四钢厂搭载7名乘客,前往大渡口区。面对执法人员的反复询问,当事驾驶员李某坚称,因车上七名乘客是其朋友的亲戚,并未收取任何费用。但执法人员要求李某说出车上乘客姓名时,李某却一个也说不出来。同时,执法人员还在对车辆的调查中发现,这辆上牌时间为2013年的长安牌面包车,表显里程达到了惊人的58万公里,作为一辆非营运的家用车辆来说,这是极其不正常的。
执法人员在对车内物品进行清理时,却发现了一本账册。
执法人员发现,这本账册从今年2月1日开始到6月26日止,几乎每天都有记录,在每天的日期下方,有“大渡口——打通”、“大渡口——三江”、“大渡口——赶水”等字样,字样下方则是“上:3X50=150”、“下:6x28=168”等记录内容,最后还有“合:778”、“总:2978”等。
随即,执法人员根据账册上的内容,对当事人李某再次进行了询问调查。最终,李某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调查难以自圆其说,交代了其长期从事大渡口至綦江等地非法营运的违法事实。据李某交代,账册记载“打通”、“赶水”为綦江区的地名,实际为打通镇、赶水镇,而“上:3X50=150”等内容,实际的意思就是“上午,3个人,每人50元,总计150元车费”,最后的“合”、“总”以及后面的数字,实际是当天的合计收入和累计收入,同时账册上详细记录了每天的加油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停车和洗车费用,这本账册就是非法营运车辆经营账册。
因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执法人员向李某出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对涉案车辆依法进行了暂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相关规定,当事人李某可能面临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周小平 受访者供图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