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学生们毕业近两个月了,同学们陆续开始正式的职场生涯。那么,在工作试用期内,要不要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有多少?
今(15)日,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醒初入职场的毕业生,试用期内这些问题一定要注意!
一
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如果约定试用期的,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虽然“试用期合同”无效,劳动者并不会因此而失去劳动法的保护。
二
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
试用期时间不得随意设定
试用期的长短取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四
试用期工资不能随意设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有明文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硬性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试用期需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用人单位补缴。未缴纳社会保险期间发生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由单位承担。
六
试用期中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因此用人单位无理由辞退或者不能说明劳动者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辞退条件的,都是属于违法解除,最终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 实习生 代宏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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