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前段时间,万州有三名男子趁着天黑,在万州区龙沙镇石桥河电捕鱼被当场挡获。经过立案调查,8月29号上午,万州区农委做出处罚决定,决定对三名男子处以行政罚款13000元,并没收电捕鱼工具一套。
这起电捕鱼案发生在7月21号晚上7点,当晚,农业执法局值班人员根据电话举报赶往龙沙镇,与当地警方汇合,在石桥河当场抓获了正在电捕鱼的刘某、林某、秦某三人,并缴获了电捕鱼工具一套,以及各种鱼类2.1公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有关规定,从事捕捞作业的个人和组织,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否则将被没收渔船、渔具、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渔船上放置炸药、毒药、电捕渔器的,予以没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1眼-重庆广电特约记者 刘强
原标题:万州三男子摸黑电捕鱼被抓 行政罚款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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