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4日,北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发布消息,该支队于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2月20日因交通违法扣留车辆111辆。
以下111辆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逾期未接受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告三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上游新闻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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