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新政发布,符合一定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超龄人员”也可以参保后每月领养老金(早前报道>>好消息!重庆超龄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那么问题来了,究竟“超龄人员”要符合哪些条件?参保时又要注意哪些问题?看完这3个案例你就明白了。
案例一
老李:我是重庆万州人,今年62岁。以前在外地,去年才回来,一直没买养老保险。现在年龄大了,听说有政策每月能有点养老金,想问我能享受不?
答:对照新政策,老李属于我市居民养老保险“超龄人员”,可以通过补缴15年居民养老保险费(最低每年100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清缴费后的次月就可以按月领取居民养老金。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里的“超龄人员”指具有我市户籍、在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后年满60周岁、未参加任何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而是否属于“超龄城乡居民”需先根据户籍所在地对照“各区县居民养老试点时间表”,明确当时是否满60岁。
通过试点时间表可见,老李户籍所在地万州区已在2009年7月开始试点城乡居民养老,当时老李的年龄约为52岁,若老李当时即参保缴费,在2017年满60周岁时,就能按规定领养老金。然而,老李当时未参保,现在已经超过60周岁,这种情况下,可按照日前我市发布的新政策,通过一次性补缴,获得未来终生领取的养老金。
案例二
老陈:我是万盛的,今年满70岁了,年轻时没注意过社保这事,现在也没得养老金。现在跟儿子到城里生活,听说只要60岁以上的,没买过社保也可以每个月领点钱,是真的吗?
答:老陈所在的万盛区在2011年4月开展城乡居民养老试点,当时老陈的年龄约为62岁。根据政策规定,在试点时已满60周岁的,可向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成功申报后的次月每月就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我市政策规定,若所在区县开展居民养老试点前已年满60周岁的,可选择缴费或不缴费。选择不缴费的,从其申报次月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基本养老金。选择缴费的,可按现行缴费标准一次性缴费,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养老待遇。
案例三
张阿姨:我是江北区的,今年马上满60岁,但是我2010年在社区买的养老保险只缴了9年,现在60岁了领得到钱不?
答:张阿姨所在的江北区在2010年10月开展城乡居民养老试点时,她的年龄约为51岁。按照我市政策规定,她可以只缴费到年满60岁,就开始领取居民养老待遇;当然,也可在60岁时补足15年缴费,这样每月领取金额可稍多一些。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根据政策规定,若所在地区开展居民养老试点之月,参保人年龄在45-59周岁的,可缴满15年,也可不缴满15年,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若所在地区开展居民养老试点之月,参保人年龄不足45周岁的,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须达到15年,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据了解,我市“超龄城乡居民”可依据新政策进入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需要说明的是,此项政策主要覆盖没有稳定收入、也无力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老年人。目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政策条件并未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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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城乡居民” 政策的主要覆盖有哪些?
我市“超龄城乡居民”现在可以依据新政策进入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此项政策主要覆盖没有稳定收入、也无力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老年朋友。目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政策条件并未变化。
如果我现在参加居民养老,该怎么缴费,有哪些档次?
我市目前执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12个档次,最低100元/年,最高2000元/年。
怎么算现在缴的养老保险费,60岁以后每月能领好多钱?
月领取居民养老金=个人账户÷139+基本养老金
上游新闻记者 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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