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1日),南岸区教委发布了非南岸区户籍适龄儿童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入学学位申请的相关工作通告。如果您是非南岸区户籍,又想让子女就读南岸区的小学和中学的家长,这份工作通告能帮助您。
据通告要求,申请人必须是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不在南岸区,但父母务工和居住均在南岸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在2019年5月20日起至2019年6月19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书香南岸”公众号,进入该公众号后即可按相关步骤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的资料包括:1.申请就学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2.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南岸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3.法定监护人在南岸区的购房证件或在南岸区居住的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租赁房屋产权证(公房为房屋使用证);4.法定监护人与南岸区用人单位签定的合法工作证明(含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摊位或门面租赁合同等)和相关社会保险缴纳费记录;5.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同时南岸区教委也发布温馨提示:预计2019年非南岸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人数将大大超过南岸区所能提供的学位数,若学位已满,南岸区将不再安排非南岸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非南岸区户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申报学位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客观真实、合法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将取消在南岸区入学的资格。
招生咨询电话
南岸区教委咨询电话:
小学部:62838330
中学部:62988703
南岸区随迁子女接收定点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咨询电话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付迪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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