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重庆市今年5月起全面启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清废行动),建立固体废物监管长效机制,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长江生态安全。
此次清废行动包括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各区县)全域,重点为长江干流及其一、二级支流两侧现状岸线向陆地延伸10公里范围内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重点打击非法转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倩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