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交巡警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下午,渝北交巡警在两江大道开展交通整治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在行驶,便将其拦下盘查。
驾车男子下车后,取下头盔,民警闻到其身上有浓烈的酒气,便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测试,结果为4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要求其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时,该驾驶员声称,摩托车没有注册,所以没有行驶证和车牌,自己也没有驾驶证。
民警对驾车男子身份进行核查时,驾驶员向民警谎报自己的姓名及出生年月。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该驾驶员最终交代了违法事实。
经查,该驾驶员叫罗某,41岁,家住渝北区龙兴镇某小区,持有C1驾照。该车为罗某朋友所有,且并未注册登记。
当天,罗某与几个朋友在龙兴镇上吃饭,喝了2瓶啤酒。饭后,罗某有急事需要赶到和合家园小区。罗某便立即从同桌吃饭的一位朋友那里借了一辆摩托车赶往目的地。刚进入两江大道,就被查获。罗某担心被处罚便谎报姓名。
罗某涉嫌准驾车型不符、酒驾、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上路行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等四项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罗某被处以共记37分、罚款1750元,暂扣摩托车的处罚。
渝北交巡警提醒你: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驾驶摩托车上路请做到有牌证、限二人、戴头盔、靠右行。珍爱生命、远离酒驾。安全才是最便捷的路。
原标题:渝北一男子遇检查谎报姓名,揭穿后被记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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