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国际禁毒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对体内藏毒的被告人邓某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今年3月11日,邓某采用体内藏毒的方式携带毒品海洛因,在云南省昆明市乘坐目的地为重庆西站的G2892次列车,在重庆西站出站口被民警抓获。
随后,民警查获其从体内排出的58包海洛因疑似物,共计343克,经鉴定均含有海洛因成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邓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运输毒品海洛因343克,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遂依法判处刑期15年。
“近年来,贩毒分子为了逃避打击,铤而走险采用体内运毒这种更隐蔽的藏毒、运毒方式。”审判该案的法官介绍,其实,随着胃肠的蠕动和胃酸的腐蚀,一旦毒品外部包装发生破损,毒物被吸收后,将直接导致中毒死亡,危害极大。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沙坪坝区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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