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山)
去年4月,有网友反馈在百度搜索“德邦物流”,出现的“德邦物流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疑似“假德邦”。此公司之前提供了授权材料和商标证书供审核,百度接到投诉后,核实认定此公司提供的授权材料系伪造,立即下线了“假德邦”链接,先行向受骗者赔付损失,并对“假德邦”发起诉讼。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假德邦”因提供虚假授权材料被判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百度90658.78元。
以往此类网络假冒欺诈事件发生后,不少被骗用户会自认倒霉。毕竟用户作为普通网民,要验明疑似“李鬼”企业的身份,并与之打官司索赔,搜集证据就是第一大难题。即便搜集到证据,诉讼过程也会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最终即便胜诉,所获赔偿往往不能抵扣诉讼成本。权衡利弊之后,用户只能无奈放弃。
而在上述事件中,百度在查清“假德邦”侵权事实后,一方面对受害用户先行赔付,另一方面依法起诉“李鬼”。不仅维护了用户、合法商家的权益以及平台自身的声誉,同时也通过法院判决,从法律层面对此类侵权行为做出了明确定性,并发出严正信号:再有类似假冒知名商家欺诈用户的行为,平台方势必提请法院严审,追究不法分子的违约责任,有效遏制“李鬼”网上横行。
网络生态环境改善需要各方合力。随着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不断推广,互联网平台逐渐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主流服务供应者,搜索、电商、共享出行、网上订餐等领域相继出现大型、超大型平台企业,其共同特征是用户规模巨大,所容纳的中小商家数量众多。这在推动互联网平台经济日趋繁荣的同时,也对平台自身的监管责任践行、管理方式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以线上信息传递模式为例,除了用户主动搜索信息外,如今还兴起了信息智能推荐与分发平台,这让用户能够更便捷地从多渠道获取信息,但也容易造成信息流良莠不齐。鉴于此,信息搜索、推荐及分发平台应当强化对上线信息的甄别,尤其要运用技术手段有效封堵各种虚假、有害信息。“假德邦”事件发生后,除品牌官方验真外,百度还接入了“德邦快递”智能小程序,方便用户直达“客服电话”“运费查询”等官方服务。这一做法值得其他平台借鉴。
除了遭遇虚假、有害信息,用户在互联网平台还可能遇到其他“山寨”商品或服务,比如通过网上订餐平台叫外卖,买到的餐食来自“三无”小作坊。如何形成更有效的平台监管模式?第一,可由网络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各领域平台建立跨平台实时共享的“黑名单”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天网”。任何一个平台通过自查或者用户举报,查实虚假有害信息或者假冒伪劣商品后,除自己予以处罚,应将相关信息上传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其他平台,要求各平台查清是否存在同一“李鬼”,及时采取下架等举措。
第二,平台要加强与市场监管、质量监督等执法部门的联动。未来,平台不仅可以向法院起诉,伸张用户及自身权益,还应将打假线索递交各职能机构,市场监管、质量监督等部门严格执法,该罚款的罚款,该查封的查封。如此一来,“李鬼”们就会发现,不仅网上无容身之地,网下也难逃法网,由此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才能最大限度遏制网上假冒欺诈违法行为。这也是推动互联网平台经济良性发展的题中之义。
(供图/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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