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日前发布系列人事任命,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涉及改县副县长、人大、法院等部门。
具体为:
经2020年8月4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封啸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尤丹丹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梁蓉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周胜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庭长;
高建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庭长;
尹华正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庭长;
陈静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庭长;
向宁杰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任毅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新贵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杨宁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秦天玉同志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冉杰元同志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德龙同志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谭勇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马玉琴同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梁蓉同志县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徐晓剑同志县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周胜同志县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高建同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尹华正同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静同志县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陈志明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余琴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近日,经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
决定任命:
马建琼同志为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陈琦同志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
曾麒麟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秦静波同志为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盛勇同志为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春华同志为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马健雄同志的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职务;
陈琦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汪万华同志的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马卫华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红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秦平同志的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近日,经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
白波同志任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党员教育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谭笑等2名同志调任的批复》(渝组公〔2020〕276号)同意:
谭 笑同志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汪 红同志任县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委员,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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