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江区法院和濯水镇政府、景区工作人员一起,将15000尾鱼苗投放进阿蓬江中。
据悉,这次投放的鱼苗,主要是约10厘米长的鲤鱼、鲫鱼等,价值3万余元,共有1.5万尾。采购鱼苗的资金,来源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被告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资金。
黔江法院透露,通过“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该院从被告人自行缴纳的这些费用中,抽取一部分,集中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希望通过贯彻这种修复性司法理念,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近年来,黔江法院一共组织了4次大型增殖放流活动,在黔江阿蓬江、 彭水普子河、酉阳三黛沟大鲵自然保护区等地,投放鱼苗5万余尾。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黔江区法院供图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