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新区一位女子商场逛街时,因一时贪念,盗窃了店员的手机,考虑到该女子深刻认识错误和育有一幼女,民警以教育为主的原则,对其采用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黄色衣服女子为店员毕女士即报警人,右下角为嫌疑人
9月7日晚九点左右,高新区公安分局虎溪派出所接到大学城龙湖U城某商铺店员毕女士的报警电话,称手机不见了,怀疑被盗。
电话里毕女士告诉民警,自己在店内给两名顾客找衣服的时候,将手机放在试衣间外面的柜台上,一两分钟之后,便发现手机不见。用同事的手机拨过去发现自己手机已关机,手机是今年7月份新买的黑色iPhone11,价值在六七千左右,她希望民警帮助其寻回手机。
虎溪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与店铺总部联系后,查看了监控,很快锁定一名身着白色体恤、背着粉红色书包的女子。
经毕女士回忆,该女子当天趁自己给她找衣服的时候,迅速离开了现场。毕女士对其印象很深刻,自己拿了衣服后便发现这位女顾客不见了,但当时并未引起怀疑。随后,民警通过摸查比对,很快明确了该名顾客的身份信息:姓王,是一名两岁女童的母亲,当天正带着女儿在逛街。
民警核实完该嫌疑人身份后立马前往其住所,在其丈夫毛某的协助下,成功将嫌疑人王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嫌疑人王某在试衣间柜台附近
经民警审讯,王某对自己在大学城龙湖U城某店铺盗窃店员手机一事供认不讳。王某也意识到因此在公安机关留下了案底,不仅不利于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更可能对孩子以后的生活造成影响。据其交代,盗窃的手机已经被王某于盗窃第二日以10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一个流动摊位摊主,现在手机已经被交易发送至广东。
经民警协调,王某一家决定对报警人毕女士作出赔偿,弥补其经济损失,最后也取得被害人原谅。因王某育有一幼女需要被照顾,民警便以教育为主打击为辅的原则,对王女士采用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现该案正进一步侦办中。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曲鸿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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