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11月13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渝北区检察院等部门将4万多尾鱼苗放入嘉陵江石门桥大桥水域。据了解,此次放生的鱼苗全部来自于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生态赔偿。
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活动现场,第1眼记者注意到,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渝北区检察院等单位执法人员,对即将增殖放流的4万多尾鱼苗进行严格地抽测称重,以保证达到生态修复的目的。
据了解,今年9月21日,刘某等4人在沙坪梁滩河土主段禁渔区非法捕捞时,被警方当场抓获。缴获渔网一张、三条鲤鱼、一条鲢鱼,渔获物共计净重为3.15千克。经重庆市渝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鉴定,该案嫌疑人使用的渔具是国家禁止使用拦河网禁渔工具,非法捕捞水域为禁渔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等4人分别对其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答应愿意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进行赔偿,通过增殖放流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市农业农村委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处副处长杨立告诉第1眼记者,“经专家审定,这次增殖放流需人工放流10厘米以上鲢鳙鱼47000余尾,共计8600余元。”
2018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委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据统计,全市已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生态损害赔偿案件32件,增殖放流鱼苗40余万尾,共计45余万元,有效地遏制了违法犯罪行为,对天然渔业资源起到了很好的修复效果。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穆黎一
原标题:违法捕鱼的你 必须来完成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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