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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读《论语》丨为政第二篇之二
06-04 21:30:53 来源:大渡口发布

《论语》

为政第二02

【原文】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参考译文】

  孔子说:“我十五岁时,有志于学问;三十岁时,学有所立;四十岁时,心中通达而不再疑惑;五十岁时,能够知晓天命;六十岁时,我听到别人说的话就能通达人的心意;七十岁时,随心所欲也不会超出规矩法度之外了。”

【释词】

十有五:有,同“又”。

志:心之所之(即心所欲往),谓之志。志于学,则心在学,念念不忘且为之不倦。能志孔子之所志,学孔子之所学,乃为读《论语》之最大宗旨。

学:所学为大学之经术,即大学之道也。

立:所学之经术学业完成而有以自立。学有所成,不退不转,内心能有以自守。刘宝楠曰:诸解“立”为“立于道”、“立于礼”,皆统于学,学不外“道”与“礼”也。

不惑:内心通达,不疑惑。到此境界,知之明而居之安,不仅有立有守,而且能通权达变。苏辙曰:遇变而惑,虽立不固;四十不惑,可与权矣。

知天命:知晓天命。命者,受之于天,而立之于己。

耳顺:耳闻其言,心已知其意。

从心所欲,不逾矩:从,遵从。逾,即“逾”,逾越、越过。矩,画方形的工具,代指—切言行之法度准则。

钱穆曰:此乃圣人内心自由之极致,与外界所当然之一切法度规矩自然相洽。学问至此境界,即己心,即道义,内外合一。

【先贤精义】

《论语集释》曰:此章乃夫子自述其一生学历。

《四书反身录》曰:此章真夫子一生年谱也。自叙进学次第,绝口不及官阀、履历、事业、删述,可见圣人一生所重惟在于学,所学惟在于心,他非所与焉。

顾宪成曰:这章书是夫子一生年谱,亦是千古作圣妙诀。试看入手一个“学”,得手一个“知”,中间特点出“天命”二字,直是血脉、准绳一齐俱到。曰志曰立曰不惑,修境也;曰知天命,悟境也;曰耳顺曰从心,证境也:即入道次第亦纤毫不容躐liè等矣。

李炳南曰:志于学,就是专心求学。孔子在童年,即知求学。刘氏又据《礼记·大学》篇所说,始于致知格物,终于治国平天下,皆是大学所学的经术。自十五岁志于学,至三十岁,所学已成立。也就是学有根柢,有力,非外力所能摇动。黄式三《论语后案》:“立,必先不惑,而言不惑于立之后者,何也?夫子曰:‘可与立,未可与权。’立,守经也;不惑,达权也。”不惑,遇事可以行权,无可,无不可。“立”则是:可即可,不可即不可。不知权变之道。所以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刘氏《正义》说:“知天命者,知己为天所命,非虚生也。盖夫子当衰周之时,贤圣不作久矣。及年至五十,得易学之,知其有得,而自谦言无大过。则天之所以生己,所以命己,与己之不负乎天。故以知天命自任。命者,立之于己,而受之于天,圣人所不敢辞也。”孔子学《易》,乃知天命。吾人虽闻天命,未必能知,须先信赖圣言,以求知之。耳顺就是耳的功能已经通顺自己以及他人的心理,故能闻他人之言,即知他人的心意。此是耳闻无碍之境。孔子至七十岁时,顺从心之所欲而不逾越法度。顺心而为,自然合法,也就是动念不离乎道。

郑汝谐曰:所以成圣者,未有不由学以进也。

《四书賸言》曰:若“不惑”“知天命”,则以经证经。不惑是知人,知天命是知天;不惑是穷理尽性,知天命是至于命;不惑是诚明,知天命是聪明圣知达天德。盖不惑则于人事不贸乱,如《贾谊传》“众人惑”之惑;知天命则全契天德,徐邈所谓“合吉凶善恶而皆本之于定命”。

程子曰:立,能自立于斯道也。不惑,则无所疑矣。知天命,穷理尽性也。耳顺,所闻皆通也。从心所欲,不逾矩,则不勉而中矣。

张栻曰:此章圣人身为之度,使学者知圣可学而至,而学不可以躐等也。夫“志学”者,其本也,譬诸木之区萌、水之一勺,必有是本而不已焉。曰志学者,心存乎正而不他也。圣人之所以为圣人者,以其有始有卒,长久日新而已,必积十年而一进者,成章而后达也。夫子固生知之圣,而每以学知为言者,明修道之教以示人也。立者,得于己而不失也。不惑者,理明义精,无所疑也。知天命者,究极夫天之所为也。耳顺者,入乎耳者无不通也。从心所欲不逾矩者,不勉不思而皆天则也。

胡氏曰:圣人之教亦多术,然其要使人不失其本心而已。欲得此心者,惟志乎圣人所示之学,循其序而进焉。又曰:圣人言此,一以示学者当优游涵泳,不可躐等而进;二以示学者当日就月将,不可半途而废也。

钱穆曰:学至于知天命,则远近正反,古今顺逆,所见皆道,皆在天命中。将更忠于自尽,将益恕于待物。于己,重在知其所当然;于人,重在明其所以然。明其所以然则耳顺,一切不惑其有所违逆,于是而可以施教,可以为治,可以立己而立人,达己而达人。然则天命之终极,岂非仍是此道之大行?故人道之端,要在能反求诸己。忠恕之极,即是明诚之极,天人—贯,而弘道则在己。

钱穆曰:孔子又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义与此章相发。自志学而立而不惑,皆下学;自此以往,则上达矣。知天命,故不怨天;耳顺,故不尤人。此心直上达天德,故能从心所欲不逾矩,而知我者惟天。知命耳顺,固非学者所易企,而不怨不尤,则为学者所当勉。行远自迩,登高自卑,千里之行、起于足下,学者就所能为而勉为之,亦无患乎圣学之难窥矣。

徐英曰:七十则大化自然,不勉而中,虽纵其心之所欲,皆在规矩之中矣。《世家》“孔子晚而好《易》,韦编三绝”,此章盖孔子七十以后之言,穷神知化,尽性至命,故曰“朝闻道,夕死可矣”。然则此乃《易》之教也。

康有为曰:心之所之谓之志,学即孔子神明圣王之学。后此以立教天下者,但立教成于晚暮,而定志则在十五。……《书》:“天其命哲,命吉凶,命历年。”盖人受生于天,有哲命,有禄命。知天命者,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凡天人、阴阳、鬼神、幽明、死生之故,通微合漠,阐幽洞明,诸天无穷,知亦无穷也。……孔子自言进学自得之序,盖其逊词以勉学者。然圣功之次第,与圣学之精深,亦可窥一斑矣。

【原文】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

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参考译文】

孟懿子向孔子请教行孝之道。孔子说:“不要违背于礼。”

樊迟为孔子驾车,孔子告诉他说:“孟孙向我问孝,我回答他说‘不要违背于礼’。”樊迟说:“这是什么意思啊?”孔子说:“父母活着的时候,应当以礼侍奉;去世后,要以礼安葬,以礼祭祀。”

【释词】

孟懿子:鲁国大夫仲孙何忌,小孔子二十岁。其父孟僖子遗嘱命其向孔子学礼。鲁国出自桓公的三大公族,即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孟孙,即仲孙。这三家都是鲁国的权臣,愈到后来,权势愈重,违礼乱政亦愈甚。孟懿子就是孟孙氏的后代。懿子在孔门有弟子名分,后孔子为鲁司寇,主堕三家之都,何忌首抗命,致圣人之政化不行。故后人不列何忌为孔门之弟子。

无违:不违于礼。僖子贤而好礼,懿子不能谨守其父之教。孔子教以无违,盖欲其善体父命而卒成父志。

樊迟御:樊迟即是樊须,字子迟,齐人,或云鲁人,小孔子三十六岁。御,驾车。《群经义证》曰:《吕氏春秋·尊师篇》,视舆马,慎驾驭,弟子事师,古礼如是。

葬:葬,此字从死,在艸中。

【先贤精义】

李炳南曰:诸弟子问孝,孔子答复,因人而异。此是教懿子,不违其父教其学礼之意。不违父教学礼,就是孝道。生事,死葬,祭祀,皆能以礼,便是尽孝。孟孙、叔孙、季孙,三家皆违礼,所以孔子教懿子无违。

《礼记·祭统》曰:是故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尽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

朱子曰:夫子以懿子未达而不能问,恐其失指,而以“从亲之令”为孝,故语樊迟以发之。生事葬祭,事亲之始终具矣。……是时三家僭礼,故夫子以是警之。

《论语注疏》曰:此章明孝必以礼。生,事之以礼,谓“冬温夏凊、昏定晨省”之属也。死,葬之以礼,谓“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之属也。祭之以礼,谓“春秋祭祀以时思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之属也。不违此礼,是无违之理也。

张栻曰:亲虽有存没之间,而孝子之心则一而已。

胡氏曰:人之欲孝其亲,心虽无穷,而分则有限。得为而不为,与不得为而为之,均于不孝。所谓以礼者,为其所得为者而已矣。

王夫之曰:因无违而自中礼者,圣人之孝,由内达外,诚而明者也。必以礼而得无违者,以外治内,明而诚者也。则无违其纲而礼其目者也。……孝为百行之源,孝道尽则人事咸顺。

《荀子》曰: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终。终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礼义之文也。

郑汝谐曰:懿子以孝为问,答之以无违,懿子不复质疑者,谓夫子教之以无违其父之命而学礼也。然圣人之意不止于是,故以无违之旨告于樊迟,使之终其身不忘其亲也,亦使学者知无违之旨非谓惟父令之从也。

钱穆曰:孔子乃言无违者,无违于礼,能以礼事亲,斯为孝。父母有不合礼,子女不当顺其非,必自以合礼者事父母,斯对父母为至敬,此即是孝。若顺亲非礼,是谓其亲不足与为善,又自陷非礼,此乃违逆其亲之甚。故无违为孝,乃为懿子一人言之;不违礼为孝,乃为天下万世一切人言之。

康有为曰:《孝经》特发从父令、未得为孝之义,故事亲始终只能从礼。故大孝在喻义,乱命不可从,而父道可以改。盖人道只以公理为归,虽父母之尊亲,不能违公理而乱从之也。

【原文】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参考译文】

孟武伯向孔子请教行孝之道。孔子说:“让父母只有关于疾病的忧虑(因为疾病不在孝子可以控制的范围)。”

【释词】

孟武伯:即仲孙彘,孟懿子之子。武,其谥。伯,长也;武伯于兄弟次为长,故称伯。

唯其疾之忧:子女常以谨慎持身,使父母只以其疾病为忧,其他则无可忧。唯,独、只。

【先贤精义】

李炳南曰:子事父母,不能使父母为子忧愁。唯子有疾病时,父母忧之。其余一切不能使父母忧。《集解》马融曰:言孝子不妄为非,唯有疾病,然后父母忧之耳。

《论语注疏》曰:此章言孝子不妄为非也。武伯,懿子之仲孙彘也,问于夫子为孝之道。夫子答之曰:“子事父母,唯其疾病然后可使父母忧之,疾病之外,不得妄为非法,贻忧于父母也。”

朱子曰:人子能使父母不以其陷于不义为忧,而独以其疾为忧,乃可谓孝。亦通。

《论语义疏》曰:言人子欲常敬慎自居,不为非法,横使父母忧也。

《论语正义》曰:《孟子》云:“守孰为大?守身为大。”守身所以事亲,故人子当知父母之所忧,自能谨疾,不妄为非,而不失其身矣。不失其身,斯为孝也。

张栻曰:人子以父母之心为心,舍有疾之外,其他无以忧其亲者,则其一举足、一出言之不敢忘,可知矣。然而不幸而遇疾,可也;若所以卫养者不谨,自取疾疢(chèn),以贻亲忧,则亦为非孝而已。

乐正子春曰:君子一举足不敢忘父母,一出言不敢忘父母。一举足不敢忘父母,故道而不径,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也;一出言不敢忘父母,是故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及于己。然后不辱其身,不忧其亲,则可谓孝矣。

《四书绍闻编》曰:武伯所问者,人子事亲之道。夫子所答者,父母爱子之心。知父母爱子之心,则知人子事亲之道矣。以父母之心为心,最当深体。

《四书反身录》曰:为人父母者,惟子疾是忧,吾不知今之为人子者,亦曾忧父母之疾如父母之忧己者乎?

原标题:一起读《论语》007期丨为政第二篇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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