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通告》,敦促拐卖妇女儿童相关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通告》表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相关犯罪活动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从内容上看,此次《通告》体现了三个特点。
一是宽严相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是《通告》的中心思想,也是“打拐”的铿锵宣言。《通告》给出两个月的自首期限,既是给了不法分子幡然悔悟的机会,也是对他们的严肃警告。警钟之下,回头是岸。执迷不悟,后果自负,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更严厉的“罚单”。
二是标本兼治。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通告》不仅剑指拐卖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也不放过“提供出具虚假结婚证明、虚假亲子鉴定、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等帮助的”作奸犯科者。诸恶同罪,罪罚相当。
三是社会动员。要想“天下无拐”,就得全民动员。《通告》鼓励个人和有关组织积极举报、控告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规劝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大多是长链条的犯罪行为,只有畅达监督举报机制,才能真正杜绝悲剧重演。
布下天罗地网,使出浑身解数,更严的“打拐”行动已然重拳出击、剑有所指。目前距离6月30日只有两个月时间,相关犯罪嫌疑人切勿心存侥幸,更别把“尽快投案”的忠告当耳边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上,“打拐”必将更严厉、更有力、更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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