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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副教授起诉知网涉垄断,法院已受理 律师:或是针对知网的反垄断第一案
    04-21 11:23:32 来源: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界面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消息,近日,中国科学院因千万订购费停用知网一事引发舆论关注。1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微也对此事件予以关注,并呼吁“开放科学”。一时间,关于知网是否涉嫌垄断在法律界和学界引起广泛议论。

    4月20日,红星新闻从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特聘副教授郭兵处获悉,其于去年12月提交的关于“中国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起诉材料,已于今年3月21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3月21日正式受理此案。

    浙江省法学会竞争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王琼飞律师介绍,截至2022年4月20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目前还未有关于中国知网涉嫌垄断而被起诉并判决的案件。

    此外,从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也没有发现中国知网涉嫌垄断的诉讼案件。“这意味着,本案或许将成为中国知网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而引发的第一起反垄断诉讼案件。”

    查重服务不对个人开放

    法学副教授自费用学校系统查重,提起反垄断诉讼

    该反垄断诉讼案件原告方为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特聘副教授郭兵。2019年,郭兵起诉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被称为国内“人脸识别第一案”。该案由于设计人脸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采集和使用问题,入选2021年度中国法治实施十大事件。

    4月20日,郭兵向红星新闻介绍,2021年10月,他在参加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公益诉讼研讨会期间,有一篇论文收到有关方面的短信通知,称其投稿论文已通过初评,需要提供论文的查重报告。

    随后,郭兵发现通过学校订阅的中国知网平台,无法获得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服务(即“查重”服务)。经向所在学院、学校图书馆等部门了解,郭兵得知,中国知网并不对个人用户开放,学生只有每年毕业论文提交时教务处才向各个学院定额开放中国知网“查重”服务,教师则只能通过学校图书馆并缴纳一定费用后才能获得中国知网“查重”服务。

    ↑知网明文规定,“用户如违反合同约定,向本单位以外人员提供检测,应承担违约责任,我公司将解除合同。”

    “经过一番折腾,我只得选择向学校图书馆缴纳相应“查重”服务费用后,由图书馆工作人员代为“查重”。”郭兵说。

    在付费查重后,出于职业的敏感性,从事法律工作的郭兵第一时间进行了相关条例的检索。在与一些专业、律师朋友讨论后,大家一致认为,知网的行为涉嫌构成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主要包括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向个人用户开放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服务、通过明显不合理的合同条款限定单位人员使用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服务等。”

    在讨论中,郭兵还发现,虽然知网垄断一事有很多学者讨论,但并没有谁真正去提起针对知网的反垄断诉讼。“去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赵德馨教授状告知网擅录其论文并收费,提起的不是反垄断诉讼,而是著作权侵权诉讼。但知网最根本的一个问题,其实是垄断的问题。”

    他遂与其指导的浙理互联网法律援助中心的部分成员讨论,计划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公益性维权。2021年12月,郭兵通过“浙江移动微法院”正式提交了起诉中国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起诉材料。

    诉讼请求包括:第一,被告知网在官方平台刊登道歉声明;第二,被告立即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向包括原告在内的个人用户开放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服务;第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万元等。

    ↑起诉材料

    为证明中国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郭兵分别提供了两组证据,证明“被告在知识内容与服务(文献信息服务)领域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和“被告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查后,法院组织原告和被告进行诉前调解,最终未能调解成功。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于2022年3月21日正式受理该案。

    口诛笔伐对知网没有触动

    希望推动市监部门反垄断执法

    近年来,质疑中国知网涉嫌垄断的呼声不断。在2021年年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赵德鑫教授状告知网侵犯其论文著作权且收费后,同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回复网友留言时表示,“我国《反垄断法》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相关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违反《反垄断法》,需要反垄断执法机构研究、分析具体证据并通过相应的程序作出判定。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将予以核实研究”。

    2022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回复长江日报记者网上留言时表示,“市场监管总局正在核实研究”。

    郭兵介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从去年12月份就启动反垄断调查,至今近半年仍未有定论。“一方面,是因为一般反垄断诉讼类案件耗时非常长,知网反垄断案件在国内也并无先例,非常复杂。另一方面,杭州中院在立案审查过程中,也多次和我进行沟通,了解案情,非常重视。最终法院如何审理,无法轻易下结论。”

    ↑郭兵与学生聊天记录

    谈及提起知网反垄断诉讼的初衷,郭兵介绍,光在网上口诛笔伐其实没有意义不大,对中国知网而言仍然不会有任何触动,“哪怕是去年赵德鑫教授事件,今年中科院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后,不合理的限制还是在持续。”

    对郭兵而言,平时其使用知网查重的机会其实不多,“恰恰是我们自己的很多学生,不论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他们查重的需求才是最大的。但是在校生写完毕设后,用学校购买的知网数据库只能免费查重一两次,教师查重甚至还要单独付费。这些其实都是非常不合理的限制,就是我们所说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郭兵希望,他提起的这起案件能够推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尽快启动对中国知网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执法。

    律师:

    具垄断地位经营者不能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

    浙江省法学会竞争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王琼飞律师也一直在关注此案。他认为,“本案或许将成为中国知网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而引发的第一起反垄断诉讼案件”,这是一个好的开头,代表着用户从感性层面的媒体发声,正式进入到理性层面的法律维权。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知网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才能最终真正解决知网激起的民怨。

    王琼飞介绍,垄断分为垄断地位和垄断行为,签订独家协议只是造成有大量独家版权进而实现其垄断地位的原因,反垄断法并不反对垄断地位,而是反对利用垄断地位干坏事,即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判断是否垄断的关键是,知网作为具有垄断地位的主体,是否实施了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王琼飞指出,“在这个案件中,知网涉及的问题是拒绝交易的问题,从反垄断法上说,具有垄断地位的经营者是不能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的。”

    王琼飞介绍,除本案涉及的问题,知网还涉及到签订独家版权,不公平高价的问题,也是目前用户声讨的重点。从反垄断法上讲,具有垄断地位的经营者是不能定价过高的,一旦被认为构成不公平高价行为,则将被视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在王琼飞看来,虽然这个案件仅仅只是解决知网问题的一小步,但对于消费者维权来说却是一大步。“我们期待这个案件,能够从法律层面为我们对类似知网这样的行为,确立一些规则,能指导行业的顺利发展。”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宋河发在19日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真正的问题是知网的垄断,“这是目前学术界一直热议的一个问题。”

    “例如知网签订独家授权协议,实际上阻碍了其他平台使用和传播的机会。看似保护了出版者的利益,但由于互联网平台的竞争性,这种对其他互联网平台产生的排除,限制了公平竞争。”宋河发说。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孙晋也曾发表文章,对知网发起诘问,“如果学术数据库不再将版权保护作为激励创新的催化剂,而是将其当作攫取高额垄断利润的手段,恣意滥用版权实施垄断高价,破坏、妨碍并制约相关市场竞争,其滥用行为便不能逃脱反垄断法的审查和惩治。”

    原标题:法学副教授起诉知网涉垄断,法院已受理 律师:或是针对知网的反垄断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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