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结婚时的全家福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消息,6月2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称,此前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罪犯张志军已被执行死刑。此前,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曾多次报道该案件审理进展。得知凶手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后,受害者家属告诉紫牛新闻记者:“我们苦苦等待了三年,正义虽然迟到了,但终究还是来了!”
紫牛新闻记者此前了解到,因张志军女儿张某,也就是受害者邹某妻子未积极协调三人下葬事宜,遇害的三人骨灰至今仍未下葬。受害者家属表示,若张某始终不出面处理丧葬事宜,后续可能将对其提起起诉。
记者从受害者家属处了解到,此次再审的一大争议点便是张志军是否属于激情犯罪,被害人在该案中是否存在过错。案件中引发争议的张志军女儿出具的谅解书并没有对判决造成影响。
受害者邹某
2019年1月,邹某和父母去到成都彭州一小区住宅内看望由岳父一家照顾的女儿。期间因孩子的带养问题,邹某一家与岳父一家产生冲突,随后岳父张志军持剔骨尖刀将三人捅伤。邹某与母亲因被刺中胸部大量出血死亡,邹某父亲被刺中胸腹部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9年12月20日,张志军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张志军提出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8日改判张志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受害者家属联名写下绝不谅解凶手的联名信
对于二审改判缓刑,受害者家属们向紫牛新闻记者表示了不满,特别是二审时出现的由张志军女儿出具的谅解书更是进一步伤害了受害者家属的情绪。随后被害人的六名近亲属提出申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再审,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于2021年12月31日改判张志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四川高院通报张志军已被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原审被告人张志军因女儿的婚姻家庭纠纷,持尖刀捅刺女婿邬某及邹某父母邬某海、杨某芬,致三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己构成故意杀人罪。张志军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张志军在女儿的婚姻家庭纠纷,作为长辈本应冷静对待,理性处理,但其却失去理智,持刀行凶,在短短的数分钟内连续刺倒三被害人,所刺皆为胸腹要害,行为毫无节制,杀人意志坚决,犯罪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应当依法惩处。虽然张志军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決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应予核准死刑。
据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张志军会见了其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原标题: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凶手被执行死刑,受害者家属:其女仍不配合下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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