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 6月21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近三年涉毒品犯罪案件审理情况做了详细通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注意到,在该院近三年涉毒品犯罪案件审理中,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总体有所下降,在涉毒案件中,境内运输、贩卖毒品案件占绝大多数,跨境毒品案明显减少,此外,“互联网+电子支付+物流”成为了毒品犯罪的主要模式,超六成涉毒案件依托互联网实施。
跨境毒品案件明显减少
2021年4月11日14时许,罗某乘坐飞机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出发,当天18时许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后在机场的T3航站楼被抓获,原因系他随身携带的拉杆箱内藏有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1111.01克(含量为44.8%)。
罗某被抓获后,协助公安机关抓捕了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后法院认为,罗某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且运输毒品数量大,依法应予惩处。
该案例发生于疫情期间,属于境内运输毒品的案例之一。北京市三中院刑一庭副庭长王文涛表示,“鉴于被告人罗某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以及本案具体情节,对其予以减轻处罚,最后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北京市三中院副院长王海虹介绍称,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该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境内运输、贩卖毒品案件占了绝大多数。从毒品来源上看,境内主要是云南、广东、湖北、四川等地,“值得注意的是,除跨境毒品犯罪案件外,部分境内毒品犯罪案件涉案毒品的源头也为境外地区,境外毒品来源地涉及东南亚如缅甸、泰国,美洲地区如美国、巴西等地,可见境外毒品依然持续向我国渗透。”王海虹表示,从案件类型上看,涉毒案件类型主要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欺骗他人吸毒等,“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最多,共256件,占全部涉毒品案件的88.2%,其次是非法持有毒品案件,共12件,占5.7%。”
上游新闻记者从北京市三中院了解到,近三年,该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跨境大宗毒品犯罪案件相对较少,因为疫情防控形势下入境检查进一步严格,国内外人员流动频次降低,“传统的随身携带、人体藏毒、跨境物流等境外毒品流入方式均受到更严厉的管控。”王海虹说,“在2020年至2022年5月期间,法院辖区内只审理了7件跨境毒品犯罪案件。”
超六成涉毒案件依托互联网实施
上游新闻记者从北京市三中院了解到,2020年1月至2022年5月,在该院辖区(包括朝阳、通州、顺义、怀柔、平谷、密云6区)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90件,判处毒品犯罪分子400余人,从毒品案件数量变化趋势来看,毒品案件数量总体上较新冠疫情爆发前有所下降。
王海虹强调,“互联网+电子支付+物流”已成为毒品犯罪主要模式,“伴随着网络交易平台和电子支付方式的普及,近三年来我院辖区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超六成依托互联网实施。”此外,王海虹还表示,利用物流或快递方式运输、交付毒品,也成为近几年毒品犯罪的又一明显特点,“毒品交易联络以及毒资支付、毒品交付网络化,使毒品交易人、资、货相互分离,打破传统毒品犯罪层层传递的传统链条模式,使毒品犯罪不再局限于相对固定的范围内,加速毒品传播蔓延,同时容易产生大宗毒品犯罪案件,社会危害性极大。”
王海虹表示,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大麻类毒品在毒品犯罪案件中占比较大。同时近年出现的氯胺酮(K粉)、甲卡西酮、MDMA(摇头丸)、麦角二乙胺(LSD)、丁丙诺啡等各种新型毒品犯罪案件仍然存续,此外还出现使用苄基异丙胺这类性状与冰毒极为相似的物质冒充毒品进行贩卖的案件。“新型毒品伪装性更强,例如LSD通常被制成溶剂后吸附在纸上,制作成邮票的样子,还有的新型毒品在传播过程中被制作成食品。”
上游新闻记者 汪璟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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