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消息,“建议按照收买与拐卖同罪的原则,提高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刑罚;将反拐、惩治收买妇女儿童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问责机制;拿出至少‘倒查二十年’的决心,重拳出击,使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彻底清理,破现案、破积案。”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启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麒提交了一份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建议。“采取强有力的手段保护妇女基本人权,为妇女儿童创造安全环境刻不容缓。”她表示。
▲王麒
建议“买卖同罪” 加大买方惩处力度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王麒认为,需求制造了供给,没有人收买被拐妇女儿童,也就没有人贩子会处心积虑地拐卖妇女儿童。在她看来,买卖屡禁不止,原因之一在于“犯罪成本太低,买卖双方没有敬畏法律。”
她建议以“买卖同罪”的原则,加大法律惩处力度,“建议将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规定,参照第二百四十条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罚规定,改为‘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还需对拐卖数量作出明确规定。”她说,对于收买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奸淫被收买妇女、儿童的,对收买妇女、儿童非法拘禁或强迫劳动的,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包括精神分裂)、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建议“倒查二十年”,破现案、破积案
除了“买卖同罪”,她认为,还需在犯罪全产业链展开行动。
“建议尽快开展全国专项排查行动。”王麒呼吁,拿出至少“倒查二十年”的决心,使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采取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面调查摸底,尤其针对重点地区,彻底铲除“买方市场”,对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一次彻底清理。
她认为,健全完善反拐法律体系非常必要。“建议按国家反拐行动计划的要求建立集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同时,建议明确收买地政府承担救济主体责任,将反拐、惩治收买妇女儿童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问责机制。对治理防范拐卖妇女不力的地方官员一票否决问责,以促使各级政府重视反拐行动计划,积极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和犯罪团伙,及时解救被拐妇女。
建议设立“强制报告”制度和公益诉讼制度
“建议完善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设立有关职能部门发现被拐卖妇女后的‘强制报告’制度和公益诉讼制度,增强妇女权益司法保障力度和效果。”王麒表示,强制报告的责任主体应该是负有防拐卖人口责任的相关部门。如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初步审查,发现可能是涉嫌拐卖案件,就应该及时报案。再比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被送到医疗机构的孕妇分娩过程中,医生护士发现未成年或其他信息透露出涉嫌被拐卖,需及时报案。
她还建议深入开展反拐防骗教育,将反拐防骗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课程,并进入家庭和社区。“尤其是要在全国拐卖妇女犯罪活动重点地区和易被拐卖人群中,开展预防拐卖妇女犯罪的能力建设,尤其是提高妇女的反拐意识、识别犯罪和自我保护能力。”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王麒:建议拐卖妇女儿童买卖同罪、倒查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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